《穆斯林圣训实录》第二十五章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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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 11:23:17 【来源:】 点击:
       伊斯兰复兴之前,阿拉伯社会只有男性才能继承遗产,女性和儿童没有继承权利。众所周知,美国妇女在1880年才获得继承权,西欧的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直到20世纪初才允许妇女继承遗产。我国封建社会实行男性宗祧继承制,1929年虽然废除了宗祧继承制度,但妇女在许多地区并未从此享有继承权。妇女获得经济上的自立,享受到真正平等的遗产继承权,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事。由此可知,世界上首先倡导男女平等,并赋予妇女以一定继承权的是伊斯兰。本章圣训是对《古兰经》关于继承法内容的解释和说明,后来伊斯兰法学家在经训原则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伊斯兰继承法,成为伊斯兰教法体系中内容最完整、最详尽的具体律法。

第一节  遗产应分给有继承资格的至亲

1.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们应将遗产分给有继承资格的至亲,剩余部分则归最亲近的男性亲属。”

2.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们应当根据安拉的经典将财产分在有继承资格的亲属中间,剩下的遗产则归最亲近的男性亲属。”

第二节 孤寡者的遗产

3.贾比尔•本•阿布杜拉传述:有次我患病,穆圣和艾布•白克尔步行着来看望时,适逢我昏厥过去。穆圣便做小净,将水洒在身上,我才恢复知觉。我说:“安拉的使者啊!我该怎样做?我如何处理我的财产?”当时,穆圣未作任何答复,直到颁降了《尼萨仪章》末关于遗产的经文:
“他们请求你解释律例。你说:‘安拉为你们解释关于孤寡人的律例。如果一个男人归真了,他没有儿女,只有一个姐姐或妹妹,那末,她得他的遗产的二分之一;如果她没有儿女,那他就继承她。如果他的继承人是两个姐姐或妹妹,那末,她们俩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继承人是几个弟兄姐妹,那末,一个男人得两个女人的份子。安拉为你们阐明律例,以免你们迷误。安拉是全知万物的。”
——《古兰经》4:176

4.贾比尔•本•阿布杜拉传述:穆圣曾和艾布•白克尔徒步到白尼•赛莱玛居住区来看望我时,发现我昏厥不醒,便要水做了小净,然后将水洒在我身上。我苏醒过来,便说:“我如何处理我的财产?安拉的使者!”于是,降示了以下经文:
“安拉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份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末,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亡人有子女,那末,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没有子女,只有父母承受遗产,那末,母亲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末,他母亲得六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这是从安拉降示的定制。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古兰经》4:11

5.贾比尔•本•阿布杜拉传述:我患病时,穆圣由艾布•白克尔陪伴着徒步来看望我。来后发现我昏厥不醒,穆圣便做了小净,然后将做小净的水洒在我身上。我苏醒过来,猛然看见穆圣在面前,便说:“安拉的使者啊!我如何处理我的财产?”穆圣未作任何答复,直到关于继承的经文降示。

6.贾比尔•本•阿布杜拉传述:穆圣看望我时,我病得不省人事。穆圣便做了小净,他们将穆圣做小净的水洒在我身上,我才苏醒过来。我说:“安拉的使者啊!只有一个孤寡人继承我。”于是,降示了关于遗产的经文。
本段圣训传述者之一舒尔布说,我问穆罕默德•本•蒙克迪尔:“关于遗产的经文是指‘他们请求你解释律例。你说:‘安拉为你们解释关于孤寡人的律例,……’(《古兰经》4:176)这节经文吗?”他回答说:“遗产经文就是这样降示的。”

7.麦尔达尼•本•艾布•塔里哈传述:欧麦尔曾在聚礼日宣讲时提及穆圣和艾布•白克尔,接着说:“在我看来,我身后留下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孤寡人的问题①。我对任何问题从未像关于孤寡人的问题那样反复地请教穆圣,穆圣在任何问题上也未像关于孤寡人的问题那样斥责过我,以致用手指捣着我的胸脯说:‘欧麦尔!难道《尼萨仪章》末的那段‘夏天的经文’还不能满足你吗?’倘若我活着,我会对此作出裁定,让会诵读《古兰经》和不会诵读《古兰经》的人都以此判决。”
 
1、伊玛目瓦赫迪说:安拉关于孤寡人的问题降示了两节经文:一节在冬季颁降,即《尼萨仪》章首的那节经文;另一节在夏季颁降,即《尼萨仪》章末的那节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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