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回族方言、习俗看西安回族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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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04:17:12 【来源:】 点击:

  二、西安回族习俗考


  早在1936年就有人指出:“东方之中国回教,虽谓遵古未变,亦难免为习尚所牵,自为风气之处”。这里所谓的“自为风气之处”,是指伊斯兰习俗在中国内地经过演化而形成了一些不同于阿拉伯半岛的回族习俗,而西安回族穆斯林则在习俗上更为奇特,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回族历史发展的轨迹。


  按伊斯兰教规定,回族男女结婚时,必须由阿訇在公共场所证婚,而西安回族却改为新郎到新娘家去举行仪式,这是受汉族婚礼中“亲迎”而改变的,在《仪礼·士昏礼》中就有亲迎礼制。阿訇证婚之后,总要端起盘子,把枣、花生、糖果、核桃等撒在新郎、新娘身上,并让围观的小孩捡取,热闹非凡,而这一习俗源于阿拉伯。“哈里发麦蒙和他的宰相哈桑·伊本·赛海勒的18岁的女儿布兰,于825年……举行婚礼的时候,把一千颗极大的珍珠,从一个金托盘里撒在新人身上”。《一千零一夜》中《努伦丁和白迪伦丁的故事》里也有这样的描述:“当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们一把一把地掏出红金子当喜钱赏给那些穷人,致使他们一个个都有了钱。”这种施舍活动,随人们的地位、财产、经济条件而异,可用珍珠、金币,也可用果品代替。在西安回族中,不光在结婚时撒糖果,就在为男孩子举行割礼的仪式上,阿訇也要撒。举行葬礼时,还要向穷人和小孩们撒钱。延续至今,虽然有些已没有了施舍的意思,成了一种烘托气氛的仪式了,但从中仍可看到历史的痕迹。


  在西安回族中还沿袭着一种奇特的婚姻,叫“孝(hāo)里赎媳妇”,就是借父母的丧事成婚,这种习俗唐代就有。明许浩《复斋日记·乘凶》中记载:“唐德宗义章公主下嫁张茂宗,茂宗有母丧,上命借吉成婚。”到宋代,提倡节孝,这一习俗在其他地方就消失了,而在西安回族中把它长期沿袭了下来。


  在丧葬方面,西安回族居丧穿白色丧服,这也是汉族的礼俗。传说在唐代时,穆斯林从商到了长安,娶的是当地的汉族女子,女子去世后,按当时汉族习俗,要由女子的娘家人来决定丧事的大小规模及有关事宜,并由娘家人来抬女子的尸体(这两种习俗一直保留至今)。娘家人要求用汉族习俗办理丧事(众人的头、腰都要缠白布以示纪念等),而穆斯林则坚持用阿拉伯习俗来办丧事(不着素),最后双方妥协,达到调和,即吊唁来的亲友不论男女都戴“孝(hāo)帽”(用白布做成的,与回族的白帽相似),亡人的孙子等晚辈要穿白色的丧服,关系较亲近的晚辈妇女还要用白布裹鞋等等。而这些办理丧葬时的穿戴仍保留至今,并且按今天西安老教(格底目)回族的习俗,妇女平时仍不戴盖头(礼拜时戴),笔者认为这也与西安回族先民的“回回巴巴(爷爷),汉民娜娜(奶奶)”有关。


  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居丧时的孝服是青黑色的,而西安回族却成了白色,并且还有一种殡葬时的礼俗,叫“扯牵”,即由其亲友在丧车前用数条长白布牵引,缓行到墓地。这在《礼记》中早有记载:“助丧必执绋”,“吊于葬者必执引”,这是最早的礼制。《红楼梦》第13回中,也有类似的描述,叫“驾灵”。现在由于墓地距回民区很远,这种“扯牵”已很少见了,偶尔有之,也只是扯牵到回民殡仪馆。在婚俗方面,新娘出门前必须请人“开(音kěi)脸”,即把新娘脸上额前的毛发除去,然后打扮一新,这一习俗在《红楼梦》第16回中也有记载。


  此外,还有许多笔者目前尚未考证出的旧俗。例如,亡人入土之后,亡人住的房子(或给亡人洗身子的房子)一连40天要灯光通明(这叫“收水”),而且要在亡人入土后的“七、三、五”(即第七天、第三天、第五天)和“月斋”、“百日”来过乜帖纪念亡人。妇女在生头一个孩子时,娘家要做两个形如耳朵的大饺子送来,让孕妇吃,因为据说小孩生下来时没耳朵,这样就有耳朵了。习俗上又规定阿訇给小孩教念阿文字母(这叫“迎学”)的时间是在小孩长到四岁时的第四个月中的第四天的下午四点钟(即“四岁四月四日四时迎学”)等,都是西安当地回族特有的习俗,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


  以上笔者所列举的西安回族风俗,有些是本地汉族和其他地区回族所没有的。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群体,西安回族穆斯林的宗教意识是很强的,其风俗也很多,只不过这是许多地区回族的共性,这里就不再一一论述了。


  三、西安回族的渊源


  由上面所分析的西安回族方言和习俗可知,西安回族的来源是极其复杂的。经笔者初步考察,西安回族的来源及其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一)唐宋时期(主要是唐朝)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东来,西域各族人进入长安,并与汉族通婚,这时的回族先民无共同的语言,仅仅是侨居长安的各外族人的群体,这可以认为是西安城内本地回族来源的主体。(二)元朝时,随着蒙古人的西征,一部分中亚各族人、波斯人、阿拉伯人迁居长安,与唐宋时期居住下来的穆斯林互通婚姻,繁衍生息,这时的回族先民仍无一种共同的语言,但共同信仰伊斯兰教,是各种不同民族和种族融合而成的穆斯林群体。(三)明朝时,由于规定回回人“不许本类自相嫁娶”,所以回回人与汉族通婚,民族进一步融合,约在明代以后,在西安出生的回族子孙后代由于逐渐不懂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便完全通用了汉语,并吸收了大量原来固有的外来词汇,逐渐形成了西安回族共同的交际工具--西安回族方言,至此,西安的回回人才作为一个民族群体正式出现了。到清咸丰、同治年间,陕西回族遭到空前的灾难,于是,回族大量离陕出走,所存陕西的不及清初的1%,其中大部分集居在西安城内至今。


  (一)唐宋时期的长安穆斯林


  伊斯兰教自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始传于阿拉伯半岛之后,很快就传到了中国。在《旧唐书》卷四中便载有哈里发鄂斯曼派来的第一个使节,于公元651年8月25日在长安朝见唐高宗李治的史事。由于中阿之间在伊斯兰教始传的500年以前就有海陆交通,所以,民间的交往比《旧唐书》的记载更早。


  解放前在新疆回族中任总教长的爱国人士马良骏大阿訇在《考证回教历史》一书中指出:伊斯兰教“从阿拉伯大食国,传至中国,首先安居广东及长安两处,以后生齿日繁,散漫天下,遍及中国。”“于是可知我中国之回民,最古最早者,广东及长安诸地之回民。”从历史上看,广东的穆斯林大多是从海上来的,而长安的穆斯林则大多是沿“丝绸之路”,骑着骆驼经中亚细亚、天山南路、河西走廊,从陆路上而来的。当时广东设有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长安有鸿胪馆,专门接待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使节。由于大唐的首都在长安,所以从海上来的穆斯林使节、商人,经广东后有的也要到长安去,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座国际城市。


  唐宋时,我们习惯上称阿拉伯为大食,“大食”一词系阿拉伯语“塔吉尔”,即商人的意思,由此可见阿拉伯人在中国从商人数之多。在唐朝的文献中,也常把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称为“蕃(番)客”、“商胡”、“贾胡”、“胡客”、“蕃商”等,把他们居住的地方称为“蕃(番)坊”,受此影响,至今西安回族仍把回民居住区称为回民坊上。据史书记载,由651年(永徽二年)到798年(贞元十四年)的148年中,大食遣唐使到中国通好的达39次,波斯也达30余次,这仅是政府间的往来,民间的阿拉伯、波斯商人到中国的就更多了。当时的长安城内,“胡客有其田宅者,凡得四千人”,无田宅的还有许多。胡人之多,“藁街充斥”,而尤以阿拉伯人、波斯人为最。阿拉伯人、波斯人及中亚人的“胡店”、“胡邸”、“波斯店”、“波斯肆”(这里的“波斯”也指阿拉伯人,因为都是从波斯湾而来)聚集在繁华的西市、东市。唐朝政府还设置了互市监,管理对外贸易事务,征收关税。由于能在长安安居乐业,所以“胡客留居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可见,从唐代开始,便有了穆斯林与汉族通婚的现象。


  长安胡客多至四千余户,在安居乐业之时,他们必定要从事宗教活动,于是这时出现清真寺是必然的。现在位于西安回民坊上的化觉巷清真大寺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清真寺之一(碑文所记建于天宝元年,即公元742年),而西安回族却口碑相传说最早的清真寺是在小学习巷,其次是在大学习巷,后来穆斯林多了,才建了化觉巷清真寺。由此可见,西安回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唐代便开始了。现在几乎每年过尔德节,伊朗的驻华大使便要赶到西安,与西安穆斯林一块儿礼拜,因为他们认为西安的穆斯林是唐时波斯人的后裔(是什叶派),看来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兵叛,连陷两京(洛阳和长安),阿拔斯朝哈里发曼苏尔应唐肃宗之请援,派军队来中国平定内乱,收复失地。《旧唐书·大食传》载:“至德初,大食遣使朝贡;代宗为元帅,亲用其国兵以收两都。”《旧唐书·代宗本纪》载:“广平郡王为天下兵马元帅,率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等二十万以进讨。”平定叛乱之后,唐朝皇帝答应这支援兵留在长安,允许他们和中国女子通婚,并敕建清真寺一座。至今,西安城外还有个地名叫“撒回子”,传说是唐朝皇帝将汉家女子撒给回回为婚的地方。回族中还流传着“唐王搬请回回降妖”、“五百回子配五百童女(汉民)”的故事和“回民巴巴(爷爷)、汉民娜娜(奶奶)”之说。笔者曾在西安回民坊上的小学习巷清真营里寺内见过一块《唐忠义王叶护记》的碑文,上面记道:“唐忠义王叶护者,回纥怀仁可汗之太子也,何以称叶护,西域方言谓太子为叶护也。考唐天宝末安史叛乱,……肃宗遣使征兵回纥,可汗先遣兵入援,及至德二载九月,复遣叶护将精骑四千驰至凤翔……前后夹击,斩首六万,贼众大溃,遂复西京。冬,十月,再奉广平王之约,遇贼于新店,……余党败走,东京亦复。……肃宗赐宴于宣政殿,褒封为忠义王。……叶护今其墓在长安城南五里许……”而在《资治通鉴》卷二二○和《旧唐书》中也记载有叶护援兵之事。至今在西安回族中仍有叶姓人家,不知是否与此有关。由此可见,在这支援兵中,除了大食和西域其他将士之外,回纥兵占了较大的比例,而且也说明了叛乱平息后这些援兵留居长安的情况,这也就是在今天的西安回族中还会有维吾尔语词汇的原因。


  此外,在8世纪初,由于阿拉伯帝国的内部斗争,什叶派穆斯林在失败后,有许多为逃避伍麦叶王朝的迫害而迁徙到了中国的北方,在长安做了“牙客”(即从事牛、羊、马、干果、古玩等行业)。直到现在,西安的老教穆斯林(格底目)习俗中还可看到什叶派的某些痕迹,而解放前的西安回族有些也做“牙客”生意,至今未变。


  以上介绍的是西安回族在唐代时先民的来源,到了宋代以后,辽、金、西夏与宋对峙,中原战乱频繁,使许多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穆斯林不能顺利地返回故乡,滞留在各地与西安地区,“皆以中原为家”。又由于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内部动荡不安,中亚各民族不断起义,这时许多穆斯林迁徙到中原各地,有的便在长安久居,这些也成为早期西安回族先民的来源。由于篇幅关系,关于宋代这部分就不再一一论述了。


  (二)元代的西安回回 


  从中国回族史上讲,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元代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穆斯林大量迁入中国,人数远远超过以往,元代文献中泛称他们为回回人、西域人或大食人,统称色目人。白寿彝先生在他的《元代回教人与回教》中指出:“元时之回教人,实以自西域来的回教人为多。其间,以阿拉伯与波斯人为尤数。”元代来华之回回粗略地可分为三部分:⑴1219年,成吉思汗开始西征中亚,到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达,阿拉伯帝国灭亡,蒙古人扩张至西亚,蒙古贵族先后征服了葱岭以西、黑海以东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大批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其中包括许多工匠、军人、传教士等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迁徙东来,仅三次西征签发征调东来的人数就有二三百万。东来的回回军被编入“探马赤军”,参加了忽必烈统一全国的战争。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于是,有些回回军便驻在了长安,元政府还专门为军营里的穆斯林官兵建筑了清真寺,现存的西安回民坊上小学习巷中的“清真营里寺”即是明证(但是否建于元代待考)。⑵元朝统一全国以后,河西走廊大道畅通,一些穆斯林商人也自愿来到中原从商,进入长安。⑶11世纪末到13世纪,为逃避欧洲十字军的东侵,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的穆斯林再次东迁到我国内地。由于长安地处东西要冲,为中原之大城市,商业繁荣,又有许多唐宋时的穆斯林,宗教信仰和习俗也一致,加上“天下穆斯林是兄弟”的意识影响,因而有些穆斯林便定居在长安,与唐宋时的穆斯林融为一体,构成了早期西安回族的先民。


  元代当时的长安是在大汗的儿子安西王忙哥剌管辖之下的,忙哥剌是佛教徒。但1957年在安西王府的遗址上出土了五块阿拉伯数码幻方铁板,据考证,这是建筑安西王府时用于压邪或避邪的器物,以求保护这些建筑永久不受灾害。它的作用与埃及法老时代的“奠基埋藏”相同,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安西王府的建筑者很有可能是穆斯林,最起码我们也可以肯定安西王府在建筑时已受到阿拉伯建筑风格的影响。元时的大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记道:长安的居民大部分是佛教徒,但也有一些基督教徒、土库曼人和撒拉逊人。而土库曼人分布在中亚的土库曼斯坦、伊朗、阿富汗和土耳其境内,撒拉逊人则是欧洲各国在中世纪对阿拉伯人的称呼,到后来把伊斯兰教徒一般也称为撒拉逊人。历史上河南的“蓝帽回回”(即犹太人)大部分曾变成穆斯林,成为回族。而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关系更为密切。根据伊斯兰教的教义,元代西安的基督教徒有些后来也会变为穆斯林(因为西安现在的基督教徒是清末才有的),成为回族。由此可见,这些土库曼人和撒拉逊人,甚至一部分基督教徒有些也成为西安回族先民的来源之一。


  公元14世纪中叶,当中国之元室衰亡之时,察合台汗后裔中产生了统一中亚各汗国的蒙古族军事领袖--秃黑鲁帖木尔,帖木尔皈信了伊斯兰教,成为了新疆地区第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察合台汗王。他入教后,极力推行伊斯兰教,在他的统治时期,据说就有16万蒙古人成为了穆斯林,以后又与当地维吾尔人通婚,因而也“完全同土著的突厥族混血而突厥化”了,这也是元代穆斯林融合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多桑蒙古史》中,还记载了元成宗铁穆尔的从弟阿难答归信伊斯兰教之事,“阿难答幼受一回教徒抚养,归依回教,信之颇笃,因传布回教于唐兀之地。”“所率士卒十五万人,闻从而信教者居其大半。”谁也不敢肯定以上的蒙古族穆斯林(包括帖木尔部下的蒙古族)不会安居长安,现今西安回族中的铁姓、何姓,很有可能就是蒙古人的后裔。现举一例说明:在1993年陕西电视台的春节文艺晚会上,从独联体来的老回回黑老五曾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黑老五的老家就在西安蓝田县。据目前还存留在蓝田县的黑老五家的族谱记载,其祖上最早为蒙古人,后来归信了伊斯兰教成了回族,至清末同治年间,由于陕西回民起义爆发,家族中的一支远走新疆(即独联体的黑老五家族),留下的一支没有出走,为了保存性命,不被杀戮,被迫反教了,成了今天蓝田县焦岱镇的黑姓汉族。由于长安的穆斯林与蒙古人接触较多(如长安清真营里寺的官兵),甚至与蒙古人通婚,必定也学会了一些蒙语,这也许是西安回族方言中为什么会有蒙古语词汇的原因吧。


  此外,在元代,回回人属色目人,地位仅次于蒙古人,例如,穆罕默德的后裔赡思丁还曾任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驻于陕西,被封为咸阳王。而在中央,还专门有为回回人而设置的官衔,包括行政官衔和学术官衔,并且在制度律令上,回回人也备受优待。元朝统治中国仅160余年,但据文献记载,在中央政府任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职位的,就有32人之多,至于在地方机构中任职的就更多了。由此可见,回回人在元朝是很受重视的,在这种情况下,居于大城市中的西安回回人必定能懂得蒙古语词汇,一直保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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