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发展,近日,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实施方案(2017—2020)》。
该《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上既突出了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对新时期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又突出了我州创建工作的实际。工作目标按前两年夯基础,后两年抓提升,四年上台阶的目标推进。2017年至2018年,通过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创建,实现“125”和“3050”创建目标,即创建国家级示范县1个(积石山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示范单位5个,创建省级示范单位30个,州级标杆性示范单位50个,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寺庙、医院、军营、商场、庭院创建达标率巩固在95%以上。2019年—2020年,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民族团结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主要任务从深化思想引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科学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深化载体创新、实现创建活动广覆盖大提升,深化法治保障、建设平安和谐新临夏四个方面,明确了21项具体任务,细化为88项任务指标,明确牵头单位、实施单位和完成期限。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体责任、目标考核、经费保障、对口帮扶、联席会议、分级负责、调研督查、表彰激励机等八项制度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州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