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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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12:27:28 【来源:】 点击:
      伟大的真主说:“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恤你们的。谁为过分和不义而犯此禁,我要把谁投入火狱,这对于真主是容易的。”(妇女章29-30节)

      瓦候迪注解为:你们不可相互残杀,因为你们是同教之人,如同一人样。这符合伊本·阿巴斯和多数经注家的主张。

      一些经注家认为此节经文是禁止人自杀。

      阿慕尔·本·阿馁 的传述给我们证实了这种主张的正确。

      他说:在扎梯赛拉斯里战役中,一个寒冷的夜晚我梦遗了。我怕洗大净冻坏了,便作了土净,同大家一起礼了晨礼拜。之后,我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穆圣。穆圣(愿主福安之)说道:“阿慕尔啊!你没大净就同大家礼拜?”我忙给他解释了没洗大净的原因,我说:我听真主说:“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恤你们的。”(妇女章29节)穆圣听了后笑了,再没说什么。(《艾布达乌德圣训集》)

      阿慕尔传述的这段圣训和对这段经文的解释是自杀,并没有其它意思,穆圣也未加以否定。

      伊本阿巴斯对“谁为过分和不义而犯此禁”句的注解是,指示词“此”指从这章开始直到这段经文所禁止的一切事物。一部分经注家解释,经文中的惊吓是针对侵蚀财物和杀害禁止杀害的生命者。过分和不义是指越出真主所命的一切事物。“这对于真主是容易的”即是真主对于使受惊吓者进火狱之事,是完全能便其发生的。
 
      准代卜·本·阿卜杜拉传;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你们之前有一种人,身负重伤,报怨不止,便拿刀割破自己的手臂,血流不止而死去。对此,伟大的真主说:‘我的仆人擅自取走了生命,我禁止他进入天堂。’”(两真本《圣训集》)

      艾布·乎莱赖勒传;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谁以铁器自杀,他将在火狱中永不停止的用铁器乱刺自己的肚子。谁服毒自杀,他将在火狱中手拿毒药不停服毒,永不停止。谁从山上跳下自杀而死,他将永远在火狱中跳下,永不停止。”(两真本《圣训集》)

      撒备恃·本·赞哈克传;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诅咒穆民如同杀人,以不信道(库夫尔)诬陷穆民如同杀他一般。谁以任何工具自杀,复生日他将以此受惩罚。”《铁密则圣训集》

      圣训记载: 一个人伤痛难忍,使用箭刃自杀了。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他是进火狱的。”(两真本《圣训集》)

      祈求真主让我们安康,并以真主喜悦的方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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