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寿:论穆斯林妇女的权益和义务
2014-03-17 1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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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延寿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他把一切知识,一切工作的程序,一切事情的一总里也传成了主命( ).赞词,与庆贺到在他的有完整德性的那个圣人身上,并赞他的有贤良和获得荣耀的的家属们圣门弟子的一总上。
她们依法享受权利、尽义务:(2:228节)真主在这节经文中提出了穆斯林的妇女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可见,伊斯兰对妇女的重视,妇女在人类延续中扮演的重要的角色,她们是幸福的源泉,她们的地位本当是卓越的,她们的权利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理由给她们贱视及侮辱。
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无论是伊斯兰来临之前还是之后,世界上许多非伊斯兰化的各民族妇女们都没有地位和尊严。我们先看看其他民族对妇女的看法:罗马人说:“女人是没有灵魂,没有良心的脏东西,丈夫就是他的上帝,对他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犹太人说:“女人是地狱之门,万恶之母,犹太人深信因妇女我们开始犯罪”。印度人说:“瘟疫,地狱,死亡,毒物,蛇,火等都比女人好的多”。中国封建时期的人说:“过去,中国曾歧视女人是祸水,《论语》上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谎,远之则怨”。在蒙昧时期的阿拉伯半岛上,女人更是如廉价的货物,人们对女人痛恨到变态的程度,当一个男人知道妻子生了女儿时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古兰经》记载了这段历史:真主说:“当他们中一个人听说妻子生了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真的,他们的判断真恶劣。”
他对自己的女儿做出了两个选择:要么忍着屈辱与别人的嘲笑抚养她,要么就是残酷的活埋她,在伊斯兰教中,女人和男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安拉在《古兰经》中多次强调,接近安拉与后世的赏罚与性别没有任何关系,安拉只在乎内心的信仰和功修,安拉说:(33章35节)
顺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从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纪念真主的男女,真主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重大的报酬。圣人在圣训中告诫我们:“妇女是家中之灯,中馈领袖,子女的摇篮,幸福的源泉,美德的工匠”。伊斯兰教早在一千四百年前提出男女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
先知说:“求知是每个穆斯林男女的主命”。所以我们穆斯林家庭的子女们更应该学习各种文化,努力学习汉文化使我们脱离文盲;努力学习伊斯兰文化使我们脱离对教门的无知,脱离教盲;努力学习法学律法使我们脱离对法律的无知,脱离法盲;脱离了这三盲,我们的伊斯兰道路才会走的更加光明。伊斯兰反对偏爱男孩,忽视女孩的观念,女孩与男孩都有同等的权利,甚至《古兰经》中提到女孩比男孩更加优越,安拉提到男孩时说:“财产和儿子是今世生活的装饰”,安拉提到女孩时说:“清廉的女孩近主跟前回赐更好,希望更大”。
圣人说:“抚养女儿到成年的人,在审判之日,其与我临近”。曾有一个人走到穆圣跟前说:真主的使者啊,谁最值得我孝顺?圣人说:你的母亲(连着说了三次),然后是你的父亲。艾卜胡来勒的传述:先知说:“假如你的父亲和母亲同时叫你,你首先应答你的母亲,然后才是你的父亲”。圣人又说:”天堂在母亲的足下”。
为了保护妇女的权利,《古兰经》许多章节专谈妇女问题,其中一章以《妇女》命名,而整部《古兰经》并没有以男人为标题的章节,阿拉伯有一句著名谚语:母亲就是学校,学校就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一个家庭的教门好坏与和睦全靠妇女。所以,妇女对家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她的丈夫能否过的愉快,她的子女在精神上及体格上能否发展良好,都全赖于她,一个美好的家庭能使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都全靠家中的母亲。
俗话说:天有道降的是清风细雨,地有道产的是百样生金,国有道出的是忠臣良将,家有道生的是孝子贤孙。
在此我用一段圣训完结此次演讲:
先知说:“品德最完美的信士,便是性格最善良,最善待妻子,疼爱子女的人”。主啊!求你饶恕我们中的男女老少,求你引导我们,引导偏离的教门的男女老少,让他们浪子回头,加入学习各种知识的圈子中,求你拯救他们被迷惑的心灵,使他们恍然醒悟。
(作者系大通县塔尔镇下半沟清真寺阿訇)
责任编辑: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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