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牲畜、矿坑和井坑的伤害问题
58、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牲畜伤人①无赔偿,井坑伤人无赔偿,矿坑伤人无赔偿。”
1、所谓牲畜伤害,意指牲畜脱缰逃跑,撞伤人或毁坏其他财物,如主人不在场,主人不负赔偿责任;如主人与牲畜在一起,主人应负赔偿责任。至于水井和矿坑,意指矿坑或水井无赔偿。即一人在自己的地段内或荒野上挖了一口井,尔后有人失足落井,井主不负赔偿之责。如在道旁或在他人地段内挖井,并未征得其主人允许,若有人误落此井,井主应负赔偿之责。矿坑、矿井造成伤害,亦如此。
59、阿姆尔•本•奥夫传述:穆圣说:“牲畜伤人无赔偿,矿坑伤人无赔偿。”
60、欧巴德•本•萨米特传述:穆圣曾经判决:“牲畜伤人无赔偿,井坑伤人无赔偿,矿坑伤人无赔偿。”
61、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火烧无赔偿,井坑伤人无赔偿。”
第二十八节 集体宣誓
62、赛海里•本•艾布•赫斯迈传述:由于遭遇饥荒,阿布杜拉•本•赛海里和穆赫义索•本•麦斯欧德来到海巴尔。之后,有人前来告诉穆赫义索,伊本•赛海里确已遇害,被投在法吉尔井里。穆赫义索便来见犹太人,说:“誓以安拉!是你们杀害了他。”犹太人说:“誓以安拉!我们没有杀他。”于是,穆赫义索返回来见穆圣,禀告此事。当时,穆赫义索和哥哥胡威斯•本•麦斯欧德及阿布杜•拉赫曼•本•赛海里来到穆圣那里,穆海义索要先发言,因为他当时在海巴尔。穆圣说:“让年长者先说吧!”于是,胡威斯和穆赫义斯遂依次而谈。穆圣听后说:“那让他们赔偿你们恤金,或让他们抵偿生命。”穆圣为此致信犹太人,他们复信说:“我们,誓以安拉!我们没有杀害他。”穆圣便对胡威斯、穆赫义斯和阿布杜•拉赫曼说:“你们发誓,以便你们享有受害者的恤金。”他们说:“我们不能发誓。”穆圣说:“那让犹太人对你们发誓。”他们说:“他们不是穆斯林。”于是,穆圣自己出钱给受害者家属付了恤金,给了他们百峰骆驼,直接赶进他们驼栏。
赛海里•本•艾布•赫斯迈说:“其中的一峰红色母驼还踢了他一蹄子。”
63、阿姆尔•本•舒尔布传述:麦斯欧德的两个儿子胡威斯和穆赫义斯与赛海里两个儿子阿布杜拉和阿布杜•拉赫曼出门到海巴尔购买粮食,后来阿布杜拉遇害身亡。有人就此禀告穆圣,穆圣说:“你们可以集体宣誓而享受恤金吗?”他们说:“安拉的使者啊!我们不曾眼见,怎能集体宣誓?”穆圣说:“可让犹太人共同发誓以向你们宣告清白吗?” 他们说:“安拉的使者啊!那样就折杀了我们。” 于是,穆圣自己出钱付了恤金。
第二十九节 使仆人破相者必须将其释放
64、齐巴尔传述:他将自己仆人阉割后前来晋见穆圣,穆圣当时吩咐他因破相而将仆人释放。
65、伊本•阿慕尔传述;一人前来向穆圣求救,穆圣问:“你怎么了?”那人说:“我的主人见我亲吻他的使女,他要阉割我!”穆圣说:“给我找来那人!”结果,大家没有找着。穆圣说:“你去吧,你现在是公民了!”他说:“谁能援助我?安拉的使者!”穆圣回答:“所有穆民皆当援助!”
第三十节 穆民不可乱杀无辜
66、伊本•麦斯欧德传述:穆圣说:“伊玛尼人是不会乱杀无辜的。”
67、伊本•麦斯欧德传述:穆圣说:“世人之中,穆民最不愿乱杀无辜。”
第三十一节 穆斯林应一律平等
68、乌姆•哈尼传述:我曾对丈夫的两位亲属给予庇护,穆圣说:“凡你庇护的人,我们皆给予保护。”
69、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穆斯林的庇护一律平等,虽卑微者也享有此项权利。”
70、伊本•阿慕尔传述:穆圣说:“穆斯林的生命均居同等地位,虽卑微或路远也享有保护的权利,他们在对敌斗争中休戚与共。他们中的强壮者应照顾瘦弱者,出征者应关怀留守者。穆民不宜抵偿卡非尔,订约者在其约期内也不宜抵偿。”
71、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穆斯林的命价是一样的,他们应当是团结的集体,他们的盟约涉及到最近的人,也可达到最远的人。”
70、麦尔吉利•本•耶萨尔传述:穆圣说:“穆斯林应当团结起来对付敌人,他们的命价是平等的。”
71、伊本•阿慕尔传述:穆圣说:“穆斯林应当团结起来对付敌人,他们的命价和财产都是平等的,最近的受到保护,最远的也一样受到保护。”
第三十二节 严禁杀害同盟者
72、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真的,谁杀害一个享有安拉及其使者保护的同盟者,则他确已侵犯安拉盟约,他将闻不到天堂气味,即使七十年途程之外可以闻到其味。”
73、伊本•阿慕尔传述:穆圣说:“谁杀害一个同盟者,他将闻不到天堂气味,即使七十年途程之外可以闻到其味。”
第三十三节 论保证一人生命安全复又将其杀害者
74、阿姆尔•本•哈米格传述:穆圣说:“谁保证一人生命安全,复又将其杀害,到复生日那天,他将要扛起背信旗帜。”
75、苏莱曼•本•苏勒德传述:穆圣说:“如果有人对其生命信任你,则你不可(背信而)对之下手。”
苏莱曼•本•苏勒德说:“穆圣的意思是保护其人生命安全确已成为应尽之义务。”
第三十四节 宽赦凶手
76、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时代,一人被杀。有人上诉穆圣,穆圣交由血主决定。凶手说:“安拉的使者啊!誓以安拉!我无意将他杀死。”穆圣对血主说:“真的,若他所言属实,你却将他处死,那你将入火狱。”于是,血主将其宽赦。当时,凶手的两手被用宽皮条反绑着,宽赦后他拉着皮条出来,后来人们管他叫“皮条人”。
77、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我正在穆圣那里,突然有人抓来凶手,脖子上束着皮条。穆圣叫来血主,说:“你可以宽赦吗?”血主回答:“不!”穆圣问:“你可以接受恤金吗?”血主回答:“不!”穆圣问:“你要他抵偿?”血主回答:“是的!”穆圣说:“那你就带走他吧。”血主转身离开时,穆圣又这样问了一遍。穆圣一连问了三遍,穆圣在第四遍说:“真的,你若宽赦了他,他必定要担负他原有的罪恶,和杀害他的当事人的罪责。”于是,血主宽赦了凶手,我见凶手拉着皮条走了。
第三十五节 宽恕抵偿
78、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我见穆圣每遇抵偿案情,都命令宽赦。
79、艾布•岱尔达仪传述:穆圣说:“如果一位穆斯林在身体上遭受创伤,然后他施散宽恕,安拉将会藉此提升他一个品位,勾销他一件罪恶。”
第三十六节 孕妇亦当抵偿
80、穆阿兹•本•哲百里、艾布•欧拜德•本•詹拉赫、欧巴德•本•萨米特和闪达德•本•奥斯传述:穆圣说:“如果孕妇故意杀人,则其不宜抵偿,直至孩子分娩并且抚养到断奶;如果女人私通怀孕,则其不宜执法,直至孩子分娩并且抚养到断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