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马哲圣训集》第二十九章 宰 牲
2014-03-07 1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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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阿吉格
1、乌姆•库尔兹传述:穆圣说:“男孩应宰相当的两只羊,女孩应宰一只羊。”
1、阿吉格,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胎毛”,系指给婴儿举行剃胎毛仪式时所宰的牲。根据穆圣的逊奈,剃胎毛、取经名以及给婴儿宰牲都是在婴儿降生的第七天。
2、“相当的”,系指口齿和个头基本相当。
2、圣妻阿依莎传述:穆圣命令我们替男孩宰两只羊,女孩宰一只。
3、赛里曼•本•阿米尔传述:穆圣说:“婴儿当宰阿吉格,你们替他清血,涤除污垢。”
4、赛姆尔•本•钟杜布传述:穆圣说:“每个婴儿都维系着自己的阿吉格,应当在第七天替他献牲、取名、剃发。”
5、耶吉德•本•阿布杜•穆泽尼传述:穆圣说:“孩子当做阿吉格,但不能用血涂染头。”
第二节 法勒尔与阿提尔
6、努拜莎•胡泽里传述:有人对穆圣说:“蒙昧时代,我们在勒哲布月献牲阿提尔,现在你要我们做什么?”穆圣说:“不论在任何月份,你们当为安拉宰牲,服从安拉,赈济贫民。”那人又说:“蒙昧时代,我们宰杀头胎幼驼或羔羊献牲法勒尔,现在你要我们做什么?”穆圣回答说:“驼上百峰,举出一羔,待其长成,宰而出散,款待旅客,此为更好。”
7、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无法勒尔,也无阿提尔。”
8、赛义德•本•穆赛叶布传述:法勒尔是指驼或羊头胎之所生,他们曾经宰杀以献牲。
艾布•达乌德说:“法勒尔是指骆驼的头胎羔,他们曾经为偶像宰杀,肉自己食用,皮搭在树上;阿提尔是指他们在勒哲布前十天所献的牲。
9、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无法勒尔,也无阿提尔。”
第三节 善意地屠宰
10、闪达德•本•宰德传述:有两件事,我从穆圣那里牢记在心:穆圣曾说:“安拉命令善待万物。你们行刑时,当以最善的方式处之;你们宰杀时,当以最佳的方式宰之。你们应当锋利刀具,减少牲畜痛苦。”
11、艾布•赛义德传述:穆圣路过看见一人拉着羊耳朵,便说:“你不要拉耳朵,你拉它的脖子。”
12、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命令磨快刀子,避开其他牲畜,并且说:“如果你们谁宰的时候,就让他放快一些(或译为:就让他使之迅速结束生命)。”
第四节 宰牲时诵念泰斯米
13、阿克勒迈•艾布•阿布杜拉传述:关于“恶魔必定讽示他们的朋友……”(《古兰经》6:121)这节经文,伊本•阿巴斯说:“他们曾说:‘安拉宰的你们不吃,你们宰的你们却吃!’”于是,安拉颁降以下经文昭示:
“你们不要吃那未诵安拉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古兰经》6:121
14、圣妻阿依莎传述:有些游牧人曾给我们送来肉,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诵念了安拉的尊名。穆圣说:“你们可以诵念安拉的尊名而食用。”
第五节 宰牲的刀具
15、伊本•萨菲传述:我用矽石宰了两只兔子,然后提着来见穆圣,穆圣允许我食用。
16、宰德•本•萨比特传述:一只羊被狼咬伤,他们便用矽石宰了,结果穆圣允许食用。
17、阿迪仪•本•哈泰姆传述:我说:“安拉的使者啊!请你告诉我,我们有人捕到牲,没带刀子,能用矽石和竹片宰吗?”穆圣回答:“不论用啥利器,只要清其血、诵主名,就可食用。”
18、拉菲尔•本•赫迪贽传述:我来见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啊!我们明天就要出征,又不随身携带刀子,能否用矽石和竹片宰之?”穆圣说:“只要锋利而清其血、诵主名,就可食用。但不能用骨头和指甲。我将告诉你们,牙齿属于骨头,指甲则是阿比西尼亚人的刀子。”
第六节 剥皮
19、艾布•赛义德传述:穆圣经过一位青年正在剥羊,穆圣说:“让开一些,我来教你。”穆圣将手伸进皮肉中间,直至腋下(以脱羊皮)。穆圣说:“青年人啊!你应当这样剥。”接着,穆圣前往圣寺领大家礼拜,没有重做小净。
第七节 禁止宰杀有奶之羊
20、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曾经来见一位辅士,这位辅士拿刀子要为穆圣宰羊,穆圣说:“你不要宰杀有奶之羊。”
21、艾布•白克尔传述:穆圣对他和欧麦尔说:“你们陪我去见瓦吉菲吧。”于是,我们在月色下来到一处果园,园主说:“欢迎你们!”接着拿了刀子在羊群里挑选,穆圣说:“你不要宰杀有奶之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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