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圣训实录》第二十三章 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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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 11:34:47 【来源:】 点击:


   1、“阿拉亚”,阿利叶的复数,原意为“果实被吃掉的椰枣树”或“留给别人吃的椰枣树”。圣门弟子和各伊玛目对其所指有不同解释:马立克说:“阿拉亚是指:一个人把一树椰枣馈赠给另一个人,后来由于接受者要进入馈赠者的私人花园(去管理椰枣树、收椰枣等等),这使馈赠者感到很受打扰,于是馈赠者被允许用干椰枣换回那颗树上的鲜椰枣。”伊本•伊德利斯说:“用来换取阿拉亚的椰枣必须是用量器称量过的,且必须当面交清,而不是估堆。”伊本•欧麦尔说:“阿拉亚一词是指,一个人把属于自己的一树或两树椰枣馈赠他人。”耶吉德传自苏福扬•本•侯赛因说:“阿拉亚一词是指被赠送给穷人的椰枣,而他们又没有能力支撑到椰枣成熟,故他们被允许出售青枣以换取干枣。”

55.宰德•本•萨比特传述:穆圣允许有特殊需求者①估量地用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

    1、“有特殊需求者”一词,圣训注释家解释不一。有说指果实被吃光的椰枣树,有说指正在树上生长的椰枣。译为特殊需求者,是根据伊本•埃希尔的注释。他说是指没有椰枣树而又有多余干椰枣的人。这种人赶上椰枣成熟季节,家中需要鲜枣,自己又无现钱购买,可用自己的干椰枣换取他人的鲜椰枣。

56.宰德•本•萨比特传述:穆圣允许阿拉亚,是为了让其眷属估量地用干椰枣交易而吃上鲜椰枣。
本段圣训传述者之一叶海亚•本•赛义德说,阿拉亚是指将椰枣树赠与他人,他们可以估量地用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

57.宰德•本•萨比特传述:穆圣允许在阿拉亚的交易中估量地用干椰枣买卖树上的青椰枣。
本段圣训传述者之一叶海亚•本•赛义德说,阿拉亚是指有人为了家人生活估量地用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

58.宰德•本•萨比特传述:穆圣允许有特殊需求的人用量器估量地售出能食的鲜枣。

59.宰德•本•萨比特传述:穆圣允许估量地进行阿拉亚交易。

60.赛海里•本•艾布•赫斯迈①传述:穆圣禁止用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并且说:“那就是利巴,那就是穆札白那。”但是,穆圣允许有特殊需求者,估量地售出一两棵能食的青椰枣。

  1、赛海里•本•艾布•赫斯迈,别称艾布•穆罕默德,麦地那奥斯族人,穆圣门弟子,辅士。迁徙第三年诞生,后移居库法,穆素尔布•本•祖拜尔时代归真。

61.拉菲尔•本•赛海里传述:穆圣禁止穆札白那,即以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唯有特殊需求者例外,因为穆圣允许他们这样做。

62.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允许有特殊需求者估量地进行低于五沃斯格的交易。

63.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禁止穆札白那,即用量器称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用量器称干葡萄交易树上的鲜葡萄,用量器称小麦交易田里谷物。

64.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禁止穆札白那。所谓穆札白那,就是用斗具量称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用斗具量称干葡萄交易树上的鲜葡萄。并且禁止估量地出售各种果实。

65.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禁止穆札白那。所谓穆札白那,就是用确切的斗具量称干椰枣交易树上的青椰枣,多则归我所有,少则由我负担。

66.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禁止穆札白那。所谓穆札白那,就是用斗具量称干椰枣交易园中树上的青椰枣,用斗具量称干葡萄交易枝上的鲜葡萄,用斗具量称食物交易田里的谷物。这一切,穆圣都加以禁止①。
  1、之所以被禁止是因果实尚在树上,庄稼仍为禾苗,未收获之前其产量难以准确计算,而且能否如愿收获尚难预料,故不许以此交换粮食和干果。
         
第十五节  出售已结果的椰枣树

67.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谁出售开花受粉的椰枣树,则其果实归卖主,除非买主以果实归自己作为成交的条件①。”
  1、如买主明确提出归他,卖主也同意,树上的果实即归买主。
68.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凡是购买受粉的椰枣树者,其果实归卖主,除非买主以果实归自己作为成交的条件。”
69.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谁卖受粉的椰枣树,则其果实归卖主,除非买主以果实归自己作为成交的条件。”
70.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谁买了受粉的椰枣树,则其果实归卖主,除非买主以果实归自己作为成交的条件;谁买了一名仆人,则其钱物归其卖主,除非买主以其财物归自己作为成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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