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例如,在经济交往中,①禁止欺诈,“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古兰经》4:29)②禁止暴利,“安拉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古兰经》2:275);“信道的人啊!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古兰经》3:130)③买卖公平,“你们应当用足量的升斗,不要克扣。你们应当以公平的秤称货物。你们不要克扣他人所应得的财物。……。”(《古兰经》26:181183)④践约守信,“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当你们缔结盟约的时候,你们应当履行。你们既以真主为你们的保证者,则缔结盟约就不要违背誓言。”(《古兰经》16:90;91)在为获取财富和商业利益中规定的这一些戒律,强调了诚信与公平,并内化为信仰意识与责任。穆斯林遵守了这些戒律,体现了“尔格力”驾驭“耐夫司”,而且在获取经济利益和财富的同时,也是一次道德与法律相融合的实践,实现了道德的律心和法律(法规)的矩行。与此相反,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那些在利益驱动下的坑蒙拐骗、缺斤短两、掺杂使假、违约失信等卑劣行径或犯罪活动大量出现和存在,说明其道德的缺失和法律的不及,多么相形见绌!
3、伊斯兰倡导文明的伦理道德,包括谴责、反对和严禁淫乱、同性恋、不正当性行为。《古兰经》有很多戒律,告戒人们不要胡作非为,不然会陷入迷误和苦难。例如,“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古兰经》17:32)。先知穆罕默德圣人(祈安拉赐他幸福与平安!)在传教中警告一个荒淫无度的部族:“当人们变得淫荡、寡廉鲜耻、肆行无忌时,在瘟疫之外,还会出现一些他们的祖先闻所未闻的疾病。”现在看来,爱滋病的生成和传播,不就是源自西方世界发明的性解放、性自由等寡廉鲜耻的淫荡行为所造成的祖辈所没有听说过的疾病吗?穆斯林敬畏真主,遵从主命,恪守伊斯兰伦理,保持身心纯正与贞洁,所以穆斯林群体绝无艾滋病毒之类的感染与传播。而从当前媒体可知,淫黄赌毒肆行泛滥,艾滋病难能控制,严重地影响和破坏了身心健康、家庭生活和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人背弃伦理,给力“现代”和“开放”,非婚性行为、同居、先孕已司空见惯,以致充斥到不同层面和不同的年龄段,甚至在高等学府里的男女大学生也不属个别特例。然而,竟有人不认为是丑陋,不感到羞耻,反以为是开放和时尚,可悲的是竟得到社会的默许与认可,以致现实的道德与法律也处于无奈与纵容。可见,由于人们的信仰的缺失,丧失或扭曲了是非标准,使之当前社会呈现堕落和伦理败坏的状态,既没有用法制去矩行,更没有依道德来律心,实际上是对人类文明和道德的嘲笑和亵渎,是对道德和法律的一种歪曲。
4、伊斯兰建树了科学文明的饮食观念和习俗。早在中世纪,在人类尚缺乏各种知识,甚至还不懂细菌、病毒之类的机理,也未曾建立病毒学、病理学时,真主就在为人类降示的经典中,告示人们该怎样认识世界和人生,怎样生活,包括怎样饮食等等。穆斯林以真主的昭示作为自己的饮食方式和法度。“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你们不要随从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古兰经》2:168)“他(真主)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宰杀的动物;……。”(《古兰经》2:173)“信道的人们啊!真主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你们不要过分。真主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你们当吃真主所供给你们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敬畏你们所信仰的真主。”(《古兰经》5:87-88)伊斯兰法学家还以经训为准则,界定了哪些食物是合法的、佳美的和非法的、禁食的。这样,凭着对真主的信仰,遵循真主的昭示,穆斯林们获取真主供给的合法佳美的食物而杜绝诸如凶猛野生之类的各种不洁不当之物,既作为教规和教法恪守自律,又成为伊斯兰的饮食观念和方式。此中,尤为强调的是禁止饮酒。真主在《古兰经》中明确警告饮酒和赌博是随从恶魔步伐的秽行与罪恶。穆圣﹡也指出:“饮酒是打开罪恶之门的钥匙”。联想现实生活中,禁这些,有什么不对,又什么不好?饮酒(包括各种瘾品)是一些人为摆脱烦恼,以精神刺激制造快乐幻觉而既残害自身又伤及社会的秽行。从医学和社会治安来看,其危害不是有无数事实和道理充分地表明了吗?可是当前的社会,并没有对饮酒予以禁止,而是作为一种文化和经济促销手段在到处弘扬、倡导和畅行,一方面是医生们劝告大家别喝酒,一方面确是铺天盖地的酒广告和酒市场。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可我们并没有因此获得应有的和彻底的快乐,反而得到了品类繁多的酒类等瘾品。尽管大家都知道它十分有害,甚至是致命的,它却仍然引人沉迷,而又难能治理,这也从反面证明了人类生存的悲剧性的困境,是现实道德和法律未曾解决的困境。
三、以上所述,可归纳为几点基本认识。
首先,伊斯兰的道德观与法律观是建立在“认主独一”的核心基础之上的,强调和肯定了真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所遵循的道德依据——善与恶或是与非的标准,是真主安拉针对人性的善-恶两重属性制定的,人类的一切行为规范必须从“两世并重”的人生观出发,以真主安拉制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这些标准又通过教律及带有法律性质的戒律得以实施、强化和发扬。其次,伊斯兰的道德观与法律观具有完整的统一性。真主制定的道德标准,是建构伊斯兰教律和立法的依据,而敬畏真主,遵从主命,践行教规则是这些道德标准的体现和保障。伊斯兰的道德观与法律观,体现了道德与法律互为表里、不可偏废,律心矩行、标本兼治。纵观历史并横看现实,对比各种德治文化与法制文化所反映出的或重道德或重法律的偏颇,更使我们看到伊斯兰的道德观与法律观的中正性与合理性,进而认识到伊斯兰道德和法律文化所蕴含的完美的真理和伟大的力量。可以说伊斯兰的道德观与法律观是人类构建和谐安定社会的最佳的取向和选择。
伊斯兰信仰的基本点是敬畏真主,遵从主命,而履行伊斯兰的法律观与道德观和封斋、礼拜、纳天课一样,同属是遵行真主的定制和教诲,如《古兰经》指出:“人们啊!确已降临你们的,是从你们的主发出的教诲,是治心病的良药,是对信士的引导和慈恩。”(《古兰经》10:57)因此,穆斯林同胞们通过学习、认识、践行和宣传我们的道德观与法律观,势将获取真主的引导和慈恩,加强我们自身的修养,提升我们的品格,博取真主的喜悦,今后两世都将是荣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