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七讲:严禁高利贷
安拉说:那些吃利息的人就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这是因为他们说:买卖恰像高利贷。安拉准许买卖,而禁止高利贷。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既往不咎,他的事归安拉判决。谁再犯,那么这等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安拉剥夺了高利贷增加施舍物……。信主的人们啊!你们敬畏安拉,你们放弃余欠的利息。(2:275-278)
伊本•买斯欧德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诅咒了吃利息的人和给利息的人。——穆斯林(铁密兹等增加说:两个证人和书写者。)
高利贷作为一种只有定额分红,没有投资风险分担的投资模式,是伊斯兰明文禁止的非法投资牟利行为,这一金融陋习在伊斯兰之前的蒙昧社会就已经存在了。古兰经中鼓励和倡议穆斯林繁荣经贸,并出具了一系列经贸制度,而将高利贷作为经贸中的头等顽疾进行了改革和废除。值得一提的是,参与高利贷投资行为的证人及书写人等都在圣训诅咒的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