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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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09:14:44 【来源:】 点击:

 

    导师制(Nizam al—Irshad)  伊斯兰教苏菲派师徒相授的宗教传承制度。亦称师承传系制度。阿拉伯语“尼扎姆·伊尔沙德”的意译。导师在伊斯兰世界称谓不一,阿拉伯语称“穆尔希德”、“谢赫”,波斯语称“辟尔”,突厥语称“巴巴”,中亚和中国新疆称为“依禅”。

 

    导师是苏菲各教团高品位的精神领袖,是以扎维叶(道堂)为中心传授苏菲神秘教义和精神修炼的指导者。苏菲派认为,导师是达到认主、近主之途的引路人,一般穆斯林非经导师的指引,无法获得经典的奥义及秘传的真知,实现人主合一的最高精神境界。中国汉文译著《天方正学》谓:“五功本自然之功,无为之为也。但有明师启迪,方能透彻机微,则隐显机微,甚是分晓,触类旁通。”

 

    《道行究竟》曰:“是以君子当修身明道,清心显性,庶不负真宰特生之意耳。欲求清心显性者,须得真人为师,方能得乎真宰之真光。”《归真要道》云:“道有内外,外凭计较者的学问看守,内凭行道的筛核引领长存”。导师一般由年高德劭、学识渊博、通晓苏菲神秘学理、创有独到的功修方式的苏菲高级修士充任。

 

     据《天方道程启经浅说》谓:“穆勒师德乃受主慈悯,从身命割断,恶欲无干。内受真学知识,外感美行诚实,堪为世人表率。”导师的职责是,向道堂的穆里德(寻道者)讲授《古兰经》的隐秘奥义和苏菲学理,指导门弟子领悟道乘精神修炼要旨和循级而进的阶梯;秘传自己精神修炼的直觉内心体验;点授念诵迪克尔的内容和仪则;秘传该教团的道统谱系,使门弟子获得真传的依据。

 

    各教团的导师除讲经传道外,注重功修仪式,多为心传口授,以个人的内在经验为依据。门弟子入道堂修行时,必须举行严格的收徒授道仪式,奉行沐浴、斋戒、祈祷和避俗,经过见习期严格考察才被收为正式门徒。门弟子受教之后,按照导师所规定的禁律和功修程序,潜心领悟和苦修,循级而进,经过若干年,完成各项道乘功课,达到所谓“欲尽理纯,功到大定,道合自然”,“由渡己的地位,上升到渡人的地位”时,方可称为“得道者”,成为苏菲高级修士,即有资格独立宜教传道。

 

    导师根据各个门弟子学习和功修的品级,将学业优秀者留道堂作继承人或派往各地作哈里发,领导和组建教团分支组织,并秘传道谱,封授道号,授以“依扎孜”(意为“凭证”,即证书、印信、经典、信物等),使道统得以传继。一般门弟子可隐居独修,或到各地云游苦行传教。历史上各教团的道统传承,一般为传贤制,有的为父传子受。

 

   导师在教团内享有崇高的地位,其教诫,门弟子必须绝对服从,其著作、传道词和祈祷词被奉为经典,并汇集传播。导师被尊称为谢赫、吾里、古土布。导师去世后,其陵墓被尊为圣墓,信徒如期前往祈祷和拜谒。

 

 

    来源: 《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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