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私塾教育
海南回族教育一般在清真寺里开办,在没有建立汉文小学之前,清真寺是穆斯林们文化传播的基地,但主要还是以传播宗教文化为主体,其他方面占的比例较少。由于清真寺的培育,每年都有学生完成学业,成为新的阿訇并通过选举担任清真寺的伊目。新阿訇上任,老阿訇也就成为乡老,除了给清真寺提供建议和有时带礼拜外,剩余时间都在家里,时间比较充足。于是老阿訇就在家里开设课堂教育自己的子孙及邻里的一些孩子(一般为女生,男生都在清真寺内学习)。人数不多,一开始七八个,后来发展到了二十多个。所学内容与清真寺经堂教育的内容大致相同,主要是对青少年进行“认主”教育,巩固本民族的宗教信仰。涉及汉文化教育甚少,几乎没有。
对于海南回族教育而言,私塾教育也曾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它提高了当地穆斯林的宗教文化水平,保存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对青少年进行了扫盲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爱国爱教的意识。穆斯林的《圣训》里说到:“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⑹ 可知,私塾教育在整个海南回族教育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因当地回民认识到这一点,于是鼓励和发扬,并使受教育对象扩大化。原先只面向青少年,后来又面向中年人、老年人,还增设了妇女班。至此,私塾教育有了一定的规模,但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比较分散。上课时间不定,课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私塾教育,它要求受教育者获得一些宗教知识和《古兰经》中较短章节的阅读能力,成为一个能适应宗教生活的普通穆斯林,学习成绩突出的可继续受教育。
私塾教育,也有不足之处。由于学习者岁数较小,学习《古兰经》,因语言障碍,很难速成,加上经师是寺内的阿訇兼任纯属义务,不收报酬,以业余时间每天授课一两个小时,其余时间则让学生自行诵读。这就造成一般穆斯林对阿文知之甚少,也不识汉文,即不利于穆斯林文化的发展,也不利于其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普通学校教育
解放前,海南回族人民生活贫困,受教育的机会较少。但当地回族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从19世纪以来,凤凰镇的回族同胞们开始从乐东、黄流等地陆续聘来一些汉族老师给孩子们开展启蒙教育,传授汉文化知识。⑺家境较好的家庭,则把子女送到汉族学校学习,但由于回族在饮食方面不同于汉族,如禁食猪肉等。这给到汉族学校学习的回族学生造成不便,每天还须回家吃饭,坚持完成学业的较少,一般还是愿意在村内接受汉文化教育。
起初,清真寺不仅是凤凰穆斯林的宗教中心,也是他们文化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因此,普通教育一开始也在清真寺内进行。1926年,刘遵贤(回族)在三亚凤凰镇与当地清真寺合作,创办了第一所民办小学,并自任校长。当时第一批学生为40多人,后迅速发展到180人,男生占多数。学校课程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外,还增设学经及阿拉伯文。⑻之后,该校取名为回辉乡回辉旧村初小,学制为一二三四年级,分为四个班。而在1939年日寇侵入海南,日寇为了在三亚修建飞机场拆毁了凤凰回民的清真寺及房屋,强迫他们改迁到今日的凤凰镇回辉村。日寇投降后,回辉村又成立回辉小学高小,凡在回辉乡回辉旧村初小毕业后,就到回辉乡回辉小学高小就读,学制为五六年级,各设一个班。老师5人,均为回族。生源为本村回民子女,学生40人,男生较多。之后,由于形势需要,回辉乡回辉旧村初小改名为回新小学,一直沿用至今。1946年又创办了回族清真女校,女生33名,分甲乙两个班,各为15、18人,学龄均在7—14岁。1947年正式成立回新小学,学生40多人。1948年在国民党当地政府骚扰下,加上经济拮据,教学秩序难于维持,学校被迫解散,此时海南回族教育中断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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