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战观念与当代伊斯兰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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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15:43:30 【来源:】 点击:

 
关键词:圣战;伊斯兰;恐怖主义;原教旨主义
    
         
     伊斯兰的圣战观念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观念,其演变过程是对具体历史和社会状况的反映。当代伊斯兰恐怖主义是对圣战观念的曲解和滥用,也是对这个演变过程的否认。


        
  一、从《古兰经》看伊斯兰教的圣战观念


        
  伊斯兰教的“圣战”一词是对阿拉伯语jihād的汉语意译,该词的音译为“吉哈德”或“杰哈德”。jihād这个名词是动词jāhada的词根形式。据穆罕默德?福阿德?阿卜杜?巴基编著的《〈古兰经〉词语索引辞典》,名词jihād、动词jāhada及其主动名词mujāhid在《古兰经》中共出现35次,分布在30节经文中。


    
  jihād及其动词和相关派生词在《古兰经》里的含义主要分为3类:

 

第一类,动作的实施者是不信仰伊斯兰教的父母,动作的对象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子女,表示“争斗”的含义(29:8,31:15);

 

第二类,动作的实施者是穆斯林,表示穆斯林为了主道而“奋斗”的含义,这种奋斗的具体形式并不明确;

 

第三类,动作的实施者是穆斯林,明确具有“作战”的含义。



其中第一类仅有两条,第二类约占五分之三,第三类占五分之二。


    
  在第三类经文中,该词明显具有“作战”含义的经文有10节(4:95,5:54,9:41,9:44,9:73,9:81,9:86,9:88,60:1,66:9),共出现12次。再加上可能具有“作战”含义的4节(8:72,8:74,8:75,9:20),共计在14节经文中出现16次。


    
  可以说,在《古兰经》中,jihād及其动词和相关派生词并不是固定表达穆斯林为了伊斯兰教而作战的含义。为了避免因为措辞的相似而造成概念的混淆,本文将包括作战和非作战等各种形式的广义的jihād用 “吉哈德”一词来表示;而将具有“作战”含义的jihād用“圣战”一词来表示。

 

简而言之,“圣战”就是带有“作战”含义的“吉哈德”,而在“圣战”之外,还存在其他形式的“吉哈德”。有的穆斯林作家在讨论吉哈德时说:“很多穆斯林有关吉哈德的观点是,它分为两类,即大吉哈德和小吉哈德。我们很多人相信,大吉哈德表示针对欲念和撒旦的吉哈德,而小吉哈德则是在战场上对抗不信伊斯兰教者。”①“小吉哈德”表示的是现代意义上一般情况下所使用的“圣战”。


    
  学术界大多采用“演变理论”来分析《古兰经》中有关战争的规定。埃米尔?提恩(Emile Tyan)在《伊斯兰百科全书》中总结了这一理论,指出《古兰经》中的有关经文被分为“4个前后相继的种类:


命令原谅冒犯和鼓励以和平劝说的方式吸引加入伊斯兰教的经文;

 


命令为抵抗入侵而作战的经文;命令主动发动进攻但不能在四个禁月采取行动的经文;

 

命令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无条件主动发动进攻的经文。”②



天启规定的演变对应于穆罕默德的活动:



在麦加时期,伊斯兰教势力较弱,天启要求穆斯林尽力避免冲突。



622年迁徙麦地那之后,天启允许穆斯林作战,但只能是防御性的。

 

进一步的发展是允许主动发起进攻,但有一定的限制;
 


最后的规定是允许不受限制地发动进攻。



费尔斯通(Reuven Firestone)对“演变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第一阶段,非对抗,即主张以和平、忍让的态度对待不信伊斯兰教者。代表性经文是15:94~95和16:125。


    
  第二阶段,防御性作战,即只有在遇到进攻的时候才能进行防御性的抵抗。代表性经文是22:39和2:190。


    
  第三阶段,允许主动发动进攻,但受到旧制的限制,即不鼓励在禁月期间和禁寺附近作战。代表性经文是2:217和2:191。


    
  第四阶段,不受限制地对非穆斯林进行主动进攻。代表性的经文是9:5、9:29和2:216。③


    
  其中第四阶段的几段经文影响最大。“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9:5)④这节经文被称作“宝剑经文”。

 


     《古兰经》第九章《忏悔》的第1~29节被称作“解除盟约的宣言”,是伊历9年10月降示给穆罕默德的,由阿里在当年的12月10日朝觐时予以宣布。

 

      上述经文表明,伊历9年的宰牲节标志着穆罕默德正式宣布过了禁月的宽限期后,可以对“以物配主者”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宣战,除非他们皈依伊斯兰教。
    


  “当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9:29)此节经文明白无误地要求与那些“有天经的人”作战,直到他们缴纳人头税。这节经文被称作“丁税经文”,有时候亦被称作“宝剑经文”。⑤在《古兰经》中,“有天经的人”(ahl al-kitāb)一般指的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古兰经》2:62)。


    
  在伊斯兰教的术语中,与作为“信士”(al-mu’minūn)的穆斯林相对应的是作为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不信道的人”(al-kuffār)。不信道的人包括“以物配主者”(al-mushrikūn)和“有天经的人”。(《古兰经》98:1)事实上,通过以上两节经文,穆斯林已经得到允许,可以主动向非穆斯林发动战争。对于“以物配主者”,停战的条件是他们接受伊斯兰教;对于“有天经的人”,停战的条件是他们缴纳人头税。


    
  “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而战争是你们所厌恶的。也许你们厌恶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于你们是有益的;或许你们喜爱某件事,而那件事对于你们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们确不知道。”(2:216)此节经文表明,参加为伊斯兰教而进行的战斗已成为一种宗教义务。


    
  划分为四个阶段来解释《古兰经》有关战争观念的“演变理论”,不仅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而且很多穆斯林学者也支持这一理论。总体上看,在上述后三个阶段中,战争的目的都是为了伊斯兰教,因此都可以被称作“圣战”。演变理论说明圣战观念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处在动态的变化中,是对具体历史和社会状况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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