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是我国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保安族、撒拉族、东乡族十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尔代)节”。根据中共中央1979年74号文件中关于民族节日问题的规定精神,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中的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一天并照发工资。企事业单位如因生产、工作需要自愿加班者,应发给加班费或调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应予补假。如遇例行假日、厂休日等不再补假。请各企、事业单位遵照中央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本单位中上述十个少数民族员工的休假问题。
特此通知。
注:古尔邦(宰牲节)和圣纪两个节日不放假,但可允许请假过节,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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