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穆斯林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比例很大的一部分,专指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人口,是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中国穆斯林各民族的研究,目前中外学者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毫无疑问,这些成果是我们学习研究的阶梯。但在学习研究中,结合现实的民族状况,结合民族理论研究和方法论,我们也发现了个别与现实情况及科学的理论方法不相符合的问题。虽然这只是个别问题,但笔者认为,如果不对这个别问题加以补充完善或者修正,大者可以影响一个民族的健康发展,小者会误导民族理论方法的研究。
问题讨论之一:
中国有 10 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
在中国已经出版和能够看到的外国出版物中(均指当代研究成果),只要谈到中国的穆斯林,大多都明确地写着“中国有 10 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这 10 个民族是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乌兹别克、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等 10 个民族。这种提法几乎处处可见,在此不再—一列举。那么这种传统的提法究竟有什么问题呢?毫无疑问,这个结论是基本符合穆斯林情况的。如果作为一般的社会观念和基本常识向人们宣传,都是完全可取的。但是作为民族研究的专业人员,当我们对全国各族人民的历史文化有了专门的更加广泛深人的了解之后,便不能不提出疑问。除了以上提到的 10 个民族之外,中国其他民族中是否还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呢?
众所周知,穆斯林是阿拉伯语“顺从者”的音译。专指服从安拉旨意,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伊斯兰教规定,不论什么人,只要当众口诵“除安拉之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这句“清真言”,并接受这一基本信仰,按照《古兰经》教义规范自己的行为即可成为一个穆斯林。由此可见,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任何一个人,只要履行了以上宗教行为,都可以成为一个穆斯林。那么在中国除了以上提到的 10 个民族之外,其他民族中也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是完全可能的。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看,这一点已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以下材料可供参考:“今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东北部的敖龙布鲁格与巴彦木仁两个苏木一带居住着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当地的人们称他们为‘蒙古回回'或‘回回蒙古';也有些人称他们为‘缠头回回'或‘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在敖龙布鲁格和巴彦本仁两个苏木最为集中,占当地蒙古族总人口的 70 %- 80 %,此外还有一些人散居在阿拉善左旗的其他一些苏木、巴格和巴彦淖尔盟的一些地区。由于他们现在说蒙古语,使用蒙古文字,也与当地蒙古族同样过着牧业生活,并在政治上很早以来属阿拉善旗管辖;只在宗教信仰上与阿拉善的其他蒙古族不同,不信藏传佛教而信伊斯兰教。所以在解放后的几次人口普查中他们都被认为是信仰伊斯兰教之蒙古族”①。“在我国西北地区居住着一部分操蒙古语的穆斯林,他们主要分布在青海省海晏和祁连两县的蒙古族地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东北部的敖龙布鲁格和巴彦木仁两个苏木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博湖县查干淖尔乡等地,人口约计两千多人。”② 西藏地区从达赖喇嘛五世起就有从克什米尔地区来的‘伊玛目'宣传伊斯兰教,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截止目前,藏族穆斯林已发展到 3000 多人,分布在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地。他们说藏语,是土生土长的藏族人。风俗习惯和藏族人相同,但不同的是,他们已没有藏族名字,全部采用穆斯林名字。”“目前,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藏族穆斯林大学生共有 50 多人。”③另外还有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帕西傣,云南的回族人称他们是傣回;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的白族穆斯林;迪庆小凉山的少数藏族、彝族穆斯林等④。通过以上材料,可以充分证明,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成份绝不止 10 个。也许有人会马上提出反驳,说 10 个民族是指全民信教的。这里我们先把全民信教问题搁置不谈,那么至少通过上面的实例,我们完全可以说,这个结论是不全面、不严谨的。
宗教信仰应该纯粹是个人行为(尽管实际情况并不尽然)。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人们有信仰或不信仰各种宗教的自由。但我们绝不能用某一个民族大多数人信仰某种宗教就认定全民信教(即剥夺了个别人不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也不能因为大多数人不信仰某种宗教就认定没有人信仰某种宗教(即剥夺了个别人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以汉族为例,因为信教群众中大多数人信仰佛教,就认为汉族全民信仰佛教。其实汉族的宗教信仰是十分庞杂的,也是开放的。就三大宗教而言,汉族中信仰佛教的较多,但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的。正是由于以上这种以偏概全、以多代少的思维方式,造成了我们目前在许多民族与宗教关系中认识上出现偏差,这不利于对宗教和民族的认识。伊斯兰教文化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它并不属于某一个民族私有,它是世界性的,也是发展开放的。因此我们不能片面地、静止地看问题,不要一提到中国的穆斯林,便只能是 10 个民族,而排除了那些实际上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其他民族中的少部分穆斯林。为了不至伤害这少部分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感情,我们必须明确他们的族属和宗教身份,这既是对他们宗教信仰的尊重和保护,也是科学求实学术精神的体现。这一点不仅要在学术研究中加以修正,也要作为普通常识向人们宣传。这正是笔者提出问题讨论之一的真正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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