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检察院出台新规鼓励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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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10:28:10 【来源:】 点击:

     齐鲁法制网青岛讯(通讯员 祁喜庆 冷宝功 丰建平)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鼓励干警在职接受高层次教育,引导干警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4月12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出台了《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鼓励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的暂行规定》,鼓励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

 

      该《暂行规定》明确了教育培训的方式为检校合作、协议委托、定向培养国家承认学位,同时围绕在职研究生教育范围、学习形式、财力保障、奖惩措施以及权利义务等几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重点突出了财力上的倾斜保障。截止目前,全院已有23人积极报名参加。

 

      该项措施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在职干警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为该院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提供强有务的制度保障。同时还将有效地缓解脱产教育与案多人少之间的矛盾,较好地实现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个人素质提升和工作质量上台阶的双赢。

 

      据了解,近年来,胶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该院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青岛市安保维稳信访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青岛市十佳办案能手”、“青岛市检察理论人才”“《山东检察》优秀通讯员”等一批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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