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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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21:29:07 【来源:】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法释〔2013〕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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