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烧树苗取乐 失火罪最多可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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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2 00:20:42 【来源:】 点击: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失火罪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失火罪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等;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结语: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你烧的是什么火,都是要注意这样的火是不是会对别人造成危害,或者是公共财产造成损伤呢?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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