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伊协副会长、兰州市伊协会长苏广林
春节刚过,我们在兰州五泉山风景区附近的闵家桥清真寺见到了苏广林阿訇,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正在忙着准备建议,关注的核心话题仍然是清真食品立法。谈起近年来屡屡发生的一系列清真不真食品事件,老人家又是愤怒,又是焦虑。
愤怒的是那些非法商人不计国家利益,不顾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趁着清真食品监管不力、没有立法但有利可图的漏洞,屡闯红线;焦虑的是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混乱,清真不真既影响广大穆斯林的生活、信仰,也势必会对稳定、团结、和谐造成不利的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苏广林:清真食品应立法保护
苏广林阿訇已经连续两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推动清真食品立法的建议案,为中国清真食品行业的监管与良性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以下,是我们对他的访谈实录——
混乱与亵渎 “清真不真”事件频发
中国清真网:去年张掖发生的假冒清真食品事件,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清真食品现状的强烈关注,也再一次显示出清真食品立法的紧迫性。请谈谈目前甘肃及兰州清真食品市场存在的“清真不真”的种种现状;
苏广林:目前,就全省来说对清真食品的管理比较混乱,由于涉及面广,涉及的事情比较多,管理机构人员不足,有些问题了解不到,处理时效也赶不上,存在的隐患比较多,不光是兰州市,就全省、全国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由于清真食品协会管理上混乱,监管不严。张掖发生的“用猪肉卷充羊肉卷”事件,由于羊肉的价格是猪肉的两倍,这样的“羊肉卷”在市场上竞争,更有价格优势。据了解,还有参杂用其它的杂肉,经过一系列的加工,最后做出所谓的“羊肉卷”。
张掖的这家厂子,用了新疆的某一品牌、青海的某一品牌、内蒙的某一品牌,与当地的一家印刷产品包装厂家联合,进行生产,大多数都进入了甘肃市场。
金昌市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金昌市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张掖事件”发生以后,在兰州市影响非常大。
中国清真网:为什么会屡屡发生非穆斯林打着清真的旗号来做假冒清真食品呢?
苏广林:“清真不真”事件的屡屡发生,主要还是由于经销商利益的驱动,采取各种办法,谋求利益,特别是清真食品、餐饮市场,也有非穆斯林参与经营。而且,穆斯林自身在对待“清真”这一招牌也不够重视,有些穆斯林老板由于经营不善,就随随便便把清真牌子和他经营的餐厅一起转让给其他人了,导致非穆斯林也开始经营清真餐厅。
一些外地来的客人,一看挂清真牌子,就以为是清真餐厅了,其实不然,可能里面一个穆斯林员工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在兰州比较多,在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很多问题,而且还不少。
中国清真网:一些唯利是图的非法商家钻清真食品没有立法、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造假冒清真食品的做法极为恶劣,产生极为不好影响。对此,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怎么做?
苏广林:山东阳信事件,一个小小的问题,由于管理人员不认真对待,最后酿成大事情。那个地方没有经营清真牛羊肉的,让一个非穆斯林经营清真牛羊肉销售店。这个非穆斯林他不知道穆斯林的生活饮食,那些是禁止的?他在经营清真牛羊肉的同时,也经营起了大肉。
本来这是一个很小的问题,当地政府发现了就应该及时解决了。但是,没有人管,最后酿成大事。影响了当地的民族团结,也影响了周边地区的民族团结。最后死了几个人,惊动了党中央,党中央最后出面处理了。
对这一件事件,死亡人员的家属得到了赔偿,对非法经营的人进行处理,和这件事有关的县委县政府官员全部撤职处理。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件事情解决了,但这件事造成的影响,二三十年也不能消除。他们的家人死了,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了影印。
回过头来看这件事,就是由于我们底层的干部,对此事不重视,不认真对待造成的。认识不清,监管不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
中国清真网:很多非穆斯林把清真食品当作是一种穆斯林的生活习惯,对此您怎么看?应该怎么认识“清真”的内涵?
苏广林:在会上我是这样说的:我们的清真食品,并不是生活习惯。而现在社会上都认为穆斯林生活是一种习惯。它是信仰,它不是习惯,是习惯可以改,是信仰,永远不能改,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如果一个穆斯林有意无故的吃了《古兰经》上规定不让吃的食物,那么他就违背了《古兰经》。《古兰经》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穆斯林信仰的真主,《古兰经》是真主的语言,《古兰经》的话语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话语。
如果一个穆斯林吃了《古兰经》明文禁止的东西,首先他违背了《古兰经》明文,违背了真主的志意,也就是违背了伊斯兰教法。
伊斯兰教的立法依据来自于《古兰经》,《古兰经》上规定那些能吃,那些不能吃。有意吃了《古兰经》禁止的食物,就是违背了伊斯兰教法,也就是叛教行为。它不像在特别困难或不知道的情况下吃的,而是知道,有意去吃,这就是叛教行为。
中国清真网:各级民委和伊协在清真食品的监管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清真食品行业管理上是否还存在一些漏洞??应该怎么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
苏广林:虽然各级民委和伊协都对清真食品起到监管的作用,民委在监管方面起到主导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也存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涉及的面广,工作人员少,管理不过来;二是民委大多数工作人员是非穆斯林,他们认识不清,对穆斯林的饮食不了解,也没有感情,只有增加穆斯林中间熟悉清真食品要求的干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仅仅依靠民委和伊协的力量来解决清真食品不真的问题,杜绝假冒清真食品事件的发生,还是有难度的。这就涉及到清真食品立法、伊协和民委的人员配置、各级清真食品民间协会等各方面的问题,只有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才能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中国清真网:中央政府及一些地方都先后出台了清真食品的管理条例,但是由于没有立法,缺乏法律依据,执行和操作起来无法可依。应该怎么做?国家对清真立法存在哪些困难?
苏广林:我们写了清真食品立法议案,国家民委正在积极的研究和处理这个问题,但是,国家清真食品立法议案已经提了九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国家已经对清真食品立法在各地进行了调查、走访、研究。
这个原因,据了解,有些人意见不统一,他们认为,如果清真食品立法,那么其它民族的食品怎么办?是不是也要立法?问题是,其它民族在饮食上没有约束,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上有规定,那必须立法。
立法保护清真食品的安全,保护清真食品的纯洁,给国家能带来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这是关键性的问题。清真食品法什么时候能出来,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今年在全国人大代表会上还要提清真立法的议案。
中国清真网: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长期关注清真食品立法,已经向全国人大作过几次提案了?
苏广林: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全国人大会上写了两次议案了。十届人大会上我是代表,对于清真食品存在的问题,我写了议案;在十一届人大代表会上,我又写了议案。这次我还要提清真立法的议案。
人物简介:
苏广林,男,回族,甘肃会宁人,1940年6月出生, 1958年3月参加工作,现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兰州市政协副主席、兰州市闵家桥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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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真食品立法情况
1983年,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发放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1998年,甘肃省人大正式批准颁布实施《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轨道;2001年元月,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管理办法》更具操作性;2003年3月1日,甘肃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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