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年前,伊斯兰教就已经颁布实施了。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论述之中了解到伊斯兰教净仪中的科学性。
第三 、伊斯兰教对正确洗手方式的论述
首先,洗手是伊斯兰教净仪中的主命(法雷度)条件之一,是敬拜真主之前必须做到的清洁步骤之一。清高的真主在《古兰经》第五章第六节云:“信士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两肘,·······”教法学家们一致决议洗手要洗到肘部位。
其次,小净开始之前,要先洗两手至两腕。因为两手是清洁其他肢体的清洁用具,所以要先洗净两手,然后才能清洗其他肢体。以圣训为证,据奥斯曼的仆人哈慕兰传述:欧帆之子欧斯曼要来洗小净的水作小净,他洗手三遍,然后潄口······。(穆斯林辑录)洗两手至两腕是小净中的圣行礼仪(逊奈),是先知穆圣经常做的事情,而且不曾放弃的行为。阿语中“手”称作“耶代”,一是指“手指尖至手腕”的范围,二是指“手指尖至肘部位”的范围。因此,在阿语中说“洗手”就知道是指洗手至腕,或者是指洗手至肘部,在《古兰经》中提到洗手的时候,也是指“手至肘部”。
其三,两手交叉着搜洗手指缝,也是圣行礼仪之一。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洗小净的时侯,应当搜洗手指缝和脚趾缝。”(提尔米兹辑录)。
其四,每一步骤至少洗三遍。因为有许多圣训叙述过穆圣洗小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