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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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08:46:46 【来源:】 点击:

     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预留计划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让考生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记者获悉,今年江苏继续对几类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进行了明确。按照规定,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可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4门目成绩均达到A级的,可加5分计入总分。

 

     此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等奖项的品学兼优的考生,可继续根据规定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2013年江苏高考时间表

 

     日期科目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时间

 

     上午 语文 物理、历史

 

     9:00-11:30 9:00-10:40

 

     (文科考生考试时间 (两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另增加30分钟)

 

     下午 数学 外语 化学、生物

 

      15:00-17:00 15:00-17:00 政治、地理

 

     (理科考生考试时间 15:00-16:40

 

      另增加30分钟) (四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2013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参考表

 

   内容阶段 时间安排 主要内容

 

    平行志愿 6月27日至 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一阶段 7月2日

 

     平行志愿 7月26日至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 7月30日

 

     征求 各批次平行院校 由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责任编辑 :落雨初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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