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越南回教占族的分布和社会经济状况
(一)占族和回教占族的人口及分布占族人口现约为13.7万人,在越南54个民族中排第14位,主要居住在越南中南部、东南部和西南部的各省市,具体是平定省4 733人,富安省15 297人,宁顺省61 359人,平顺省27 825人,同奈省1 907人,西宁省4 464人,安江省14 227人,胡志明市5 480人,平富省446人,平阳省330人,坚江省301人,茶荣省185人。占族居住最集中的地区是平顺省北平县,宁顺省宁富县所在的藩琅、藩里平原,北平县占族人口为15 287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3%,宁富县占族人口为37 8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近30%。
占族有三种不同的宗教信仰:婆罗门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中部的宁顺和平顺);婆尼教,也称为旧回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中部的宁顺和平顺),“婆尼”一词源自阿拉伯文的“BENI”,意为穆罕默德的子孙;伊斯兰教,也称为新回教(信徒主要分布南部的安江、胡志明市、西宁等地和中部的宁顺)[2](200)。
根据越南宗教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3年底,信仰回教的占族人数为64 957人,其中39 288人信仰婆尼教,25 669人信仰伊斯兰教,在越南6种宗教中,回教信徒人数居第6位。越南的回教信徒分布在以下地区:婆尼教信徒在宁顺有22 745人,平顺有16 428人;伊斯兰教信徒在宁顺有1 791人,同奈有1 769人,平阳有330人,平富有155人,西宁有2 845人,胡志明市有5 480人,安江有14 227人,坚江有301人,茶荣有185人。
(二)回教占族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在中部地区,占族以村为单位居住,村是社会组织和宗教活动的基本单位,通常每个村有100户至400户不等,村分为“屯”,每个屯有30至50户。在南部,安江占族的村屯沿江或交通干道分布,占族居民区是一排排紧靠在一起的高脚屋,高脚屋可以抵御洪水,这是南部地区的特色建筑。
越南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越南共产党和政府近年来重视解决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当做工作重点。占族,尤其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占族与国外伊斯兰教团体的联系比较多,越南政府在1982年5月12日发布了关于占族工作的121号指示,提到了要解决好清真寺土地争执的问题。1991年10月17日,当时的顺海省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召开占族工作会议,总结落实121号决议的情况[3](85)。1986年越南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占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中部地区占族主要信仰婆罗门教和婆尼教,有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占族是1960年从安江省和胡志明市迁回宁顺省定居的,被称为新回教占族。中部地区占族主要居住在平原和丘陵地区,水稻种植为主的农业是其传统生产方式,种植红薯、芝麻、绿豆和小米等杂粮,同时还有制陶业和纺织业等传统手工业。现在占族群众根据当地的特点,转变种植和养殖结构。从种植水稻转向种植葡萄等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饲养牛羊,发展纺织业、制陶业、木器制造、打制金银饰品等手工业。占族妇女有从事纺织业的传统,织棉布、缝制衣服、织头巾等,染料从植物中提取。女子穿裙子,喜欢戴银或铜的耳环,戴铜手镯。占族男子戴头巾,腰间扎金黄色或绿色、红色的腰带。中部平顺省占族保留着母系家庭制度,禁止姨表婚,婚姻的主动权掌握在女方手里,男子在举行婚礼后住到女方家,子女出生后随母亲姓,只有女子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小女儿分得最多。
安江省和胡志明市是南部占族的聚居地,当地占族绝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经商、捕鱼、手工纺织业是南部占族的传统产业,现在也注重发展农业和养殖业。安江与柬埔寨王国接壤,安江占族的村子多分布在江河边。1976年安江省占族人口为8 656人, 1999年为13 054人,占全省人口的0.63%。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以前,在安江从事商业活动的占族占当地占族总户数的70%左右。安江占族商人活动范围遍及南部地区,甚至到了西原地区,经营的商品有毛巾、布料和衣服、塑料鞋、药材和民族药材等。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安江占族中经商的人有所减少,占族群众得到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注重发展农业,在生产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比如饲养肉牛和种牛增加了收入。捕鱼和丝绸纺织业是南部占族的传统手工业,占族丝织品深受人们的喜爱,是占族传统商品之一。现在只有少数的占族人家保留传统的手工纺织技术,产品主要是满足本民族内部的需要,少量出口到一些东南亚国家[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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