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既反对大民族主义 又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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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9 10:49:21 【来源:民宗网】 点击:

  
  7月22日,邓小平主持召开西南局第3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他再次强调:"少数民族学校应速筹办。" 根据西南局和邓小平的指示,7月30日,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维舟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宣布,在西南筹办一所民族学院,由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1950年8月15日,西南局召开常委办公会议,拟定在成都、贵阳和昆明设立3所民族学院。并且在向中共中央所作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八、九两月综合报告》中明确提了出来。
  
  1950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6次会议批准了中央民委拟制的《培养少数民族工作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其中规定: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实现共同纲领中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至有关省、县,应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决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必要时还可增设。
  
  为了贯彻执行好中央两个试行《方案》,1950年11月28日,邓小平在重庆接见西南各民族国庆代表团时,结合西南的实际,正式向代表们宣布,西南局和西南军政委员会决定在西南创办3所民族学院来培养干部。其中一所是在成都。另外两所分别设在云南大学和贵州大学内。
  
  在邓小平等西南局领导的直接关怀下,西南各民族学院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少数民族干部从少到多,逐步壮大,西南三所民族学院,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培养输送了一大批干部,因而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发展。1951年6月29日《新华日报》还专门对西南、云南、贵州三所民族学院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了报导,第一期毕业学员就有46个民族1449名学员。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组织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个关键性的思想,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有了重大发展:第一,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团结的纽带;第二,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培养大批各方面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是一个民族发展程度和整体素质的集中反映;第三,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水平的提高,自治功能的发挥,关键在干部;第四,把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同热爱本民族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是衡量少数民族干部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五,国家培养、各省市帮助培养和自治地方自己培养三者相结合,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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