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历来是十分复杂和敏感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民族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西南五省(区),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也是最集中的地区。新中国建立初期,邓小平主政西南工作期间,面对严峻、复杂的民族问题,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密切结合西南地区民族工作的实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亲自处理了许多重大民族问题,指导制定了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急于搞减租退押,帮助少数民族消除隔阂、加强团结、训练干部、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政策,使西南地区的民族问题,包括历史上的冤家械斗、草山纠葛、边界争议、部落矛盾等民族纠纷,都相继得到较好解决。邓小平为党的民族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
前国家领导人邓小平(资料图片)
一、 实行真正的民族平等,消除民族隔阂,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有其自身的规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平等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邓小平民族工作思想的根本出发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告诉我们,民族只有大小之分,只有发展阶段的先进与落后之分,没有优劣之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应该一律平等。
邓小平在西南地区贯彻实行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时,特别强调"真正"二字,他说中国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历史上的统治者,何尝没有宣布过很好的政策,可是他们是不做的。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要实行的。"①1952年2月16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举行第3次全体会议。会上,邓小平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做民族工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首先是要民族平等。综观邓小平在指导西南民族工作的论述和实践,可以看出,他的"真正实行民族平等"的观点,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广泛性,即少数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平等,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个领域的平等;二是真实性,即这种平等是真心实意的,是要兑现的。正如邓小平所说:"不是假的,不是骗他们的,是要真正实行出来的"。②
邓小平认为要消除民族隔阂,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在当时首先和重要的是反对大汉族主义。
由于几千年来反动统治阶级推行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造成了很深的民族隔阂,在民族关系方面还存在着大民族主义思想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建国初期,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对我党的民族政策和方针缺乏深入了解,对消除大汉族主义信心不足。正是基于这种情况,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