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穆斯林社会,婚姻被当作一件大事来对待,全社会首先是做父母的都特别关心儿女的 婚事。当儿女到了结婚年龄,一旦他们自己还未选择配偶,做父母的就会到处张罗,四下物色,如果父母 不在,这个责任就落到兄长及亲属中的长辈身上,他们以一种义不容辞的态度,去关心并完成弟妹 、晚辈 的婚事。甚至一些非亲非故的人也热衷于做牵线搭桥,介绍婚姻的事情,认定“成全一桩婚姻,如同建造 一座清真寺的宣礼塔”,功德无量,必然会获得主的“回赐”(色瓦布)。不难看出,伊斯兰教把婚姻问题看 成是全社会的事情,这与西方文化把婚姻视为私事的态度截然不同。
(二) 婚姻的条件
既然婚姻如此重要,如此神圣,那么婚姻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 对此,伊斯兰教作出了如下规定 :
第一,结婚双方都必须是穆斯林,伊斯兰教把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志向视为建立美满婚姻的首要条件。
因为信仰是人生观 、价值观产生的基础。不同的信仰会产生不同的人生观和不同的价值观。具有 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会貌合神离的,甚至会格格不入的,谈不上什么和谐 、融洽与安宁,更不会有什么幸福,最终必然会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因此,伊斯兰教要求人们审慎对待这个问题,切不可以一时的愉悦而定终身。《古兰经》告诫穆斯林说 : “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仰 (真主)。
已信仰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即使她使你们爱慕她,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 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仰 (真主)。已信仰的奴仆,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男人,即使他使你们爱慕他。这等人叫你们入火狱,真主却随意地叫你们入乐园和得到赦宥。”[ 5 ]
在这里体现了伊斯兰教的一个特点,即它强调穆斯林在选择配偶时不要注重门第 、地位 、民族 、学 统 、地域 ⋯⋯等表面的 、外在的东西,而要看信仰 、志向等本质的 、内在的品位。正是由于这一特点,穆斯林在婚姻方面突破了地域 、民族 、肤色的界限,吸收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加快了穆斯林人口的自然增长, 壮大了穆斯林的队伍。同时,由于坚持信仰第一,新鲜血液的吸收并没有淡化人们的宗教,反而强化和 纯化了人们的信仰,从而保证了穆斯林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成为伊斯兰教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
第二,有至亲 、姻亲 、乳亲等特殊关系者不能通婚 (即婚姻禁律)。
至亲,就是血缘关系最近的人,在 伊斯兰中被称为“穆罕热买”,意为“被禁娶者”“、不可侵犯者”。如对男性而言,他们的至亲包括母亲 、女儿 、姐妹 、姑母 、姨母 、侄女 、外甥女等。姻亲,是指通过婚姻产生的关系,如岳母 、儿媳 、前妻的女儿等。
乳亲,是指虽无血缘关系,但在婴儿时曾哺乳过自己的人,即乳母 (奶妈)。伊斯兰严禁与上述三种关系的人通婚[ 6 ] 。与此同时, “圣训”又补充了一条 : “侄女与姑母不得同嫁一夫,外甥女与姨母也不可共有一夫。”这些禁令都是针对蒙昧时代的乱婚行为而发的,旨在维护人伦,提倡优生优育。
(三) 择偶的标准
伊斯兰教强调了婚姻的重要性,并规定了婚姻的条件,那么在这些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又如何选择自 己的配偶呢 ? 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呢 ? 古往今来,各个民族,各种文化的择偶标准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 :
门第 (即社会地位) 、容貌 、素质 、修养 、经济状况 、健康状况 、受教育程度等等。“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生儿育女”等说法,都是这些标准的反映。在伊斯兰教看来,穆斯林在选择配偶时,应该考虑对方的容 貌 、地位 、经济状况 、健康状况 、受教育程度,等等。在这些方面尽量做到与自己般配; 但是,更应该注重 对方身上更持久的东西,比如虔诚与品质 、修养与道德,等等。圣训强调 :“你们应当娶有宗教操守的妇 女,否则,你将两世贫穷。”又说 :“为图谋荣誉娶妻者,真主只给他增加贫穷; 为希冀门第显赫娶妻者,真主只给他增加卑贱;为维护道
德,防止淫乱娶妻者,真主祝福他俩永远幸福。”因为人的容貌也会发生变化,也会因年老而色衰;人的地位,也非一成不变,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世事沧桑,荣辱不定;经济状况也是如此,因天灾或人祸,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也未可知;惟有人的信仰 、品质会伴随人的一生,无 论在顺境,还是在逆境,都将成为终身的财富,受用不尽。因此,穆斯林被告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以 信仰和后世为代价,而换取一时的赏心悦目,换取一时的物质享受。常见社会上有些人或为对方姿色所 吸引,或为对方财产所迷惑,或为对方政治地位所欺弄,而匆忙建立家庭,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姿 色 、财产 、地位的变化,感情也随之破裂,婚姻宣告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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