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菲律宾男子蔡光明涉嫌组织淫秽表演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蔡光明因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及驱逐出境,案件的受害人之一就是闫凤娇。 2010年,一组疑似闫凤娇照片在网上流传,5月12日,一张疑似闫凤娇三点全露的照片在网络流传。2010年5月12日下午,闫凤娇曾发表声明,承认照片中的女主角是自己,并称自己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拍摄的。随后,闫凤娇向上海警方报案。2011年3月3日,被告人蔡光明因涉嫌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刑事拘留,4月8日,因涉嫌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聚众淫乱罪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至11月间,蔡光明伙同沈琳、李义军、董志尧(三人另案处理)多次组织等多名平面模特、摄影模特拍摄所谓“大尺度”人体摄影,还在本市部分旅馆、酒店等场所组织淫秽表演近40次,淫秽照片1300余张。
在此前的庭审时,蔡光明曾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予以否认。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间,蔡光明先后7次在上海部分旅馆、酒店客房内组织聚众淫乱活动。
法院认为,蔡光明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情节严重,且在本市宾馆、酒店多次聚众淫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蔡光明面试模特时确在现场,在拍摄淫秽照片时表现积极,主动做模特思想工作,且与模特有身体接触,应该认定系淫秽表演的组织者。
法院一审判决,蔡光明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及驱逐出境;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及驱逐出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及驱逐出境。蔡光明的犯罪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
《非诚勿扰》中有“最清纯女嘉宾”之称的闫凤姣不雅照外流,并在网上及猫扑社区等各大论坛流传。由于照片拍摄场景为卧室内和卫生间,因而此次事件被称为“闫凤娇厕所门”和“闫凤娇艳照门”。2010年5月12日,闫凤娇发表声明做出回应,承认照片中人为自己,并声称自己是被胁迫所拍。
《非诚勿扰》在百般争议中火爆着,被指用“托”,捧红了马伊咪、马诺、朱真芳等一批美女,制造了“拜金男”“拜金女”等等。更是一度被怀疑这是相亲还是选秀?其单身男女的美貌程度可媲美快男快女。11号嘉宾闫凤娇以其甜美可爱、收入不菲被众网友热捧,堪称“玉女”。闫凤娇树大招风,一批闫凤娇艳照网络疯传,“浴照”之撩人程度不亚于“艳照门”。黑蕾丝内衣,大胆劈腿,也跟风玩厕所不雅照。
就在人们纷纷惊诧于近日网上曝光的闫凤娇照片之际,今天网络上却又流出了闫凤娇照片第二季下载:“小婉和小娇”!一时间,名为小婉和小娇的文件引发了第二次下载热潮,甚至有人指出存在两个版本。受此影响,闫凤娇决定退出江苏卫视《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上的闫凤娇给人就是清纯、可爱,谁也不会把她与艳照联系起来,可事实总是很残酷,如此一个清纯女孩,却在浴室拍了大量三点艳照,让人大跌眼镜。闫凤娇艳照事件让人想起了一句话:纯属虚构,乱是佳人。
浴室中的闫凤娇身着黑色蕾丝内衣,自然地摆着各种诱惑动作,一看就是老手。而这些“欲照”跟艳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自从参加了《非诚勿扰》,闫凤娇就成了男人心中的女神,用主持人的话说:已经成了闫凤娇的专场了。
闫凤娇对厕所门回应 2010年5月12日,闫凤娇本人对艳照事件作出了回应:
本人闫凤娇,对网上的“不雅照”事件发表声明如下:
2009年5月,一个自称是服装代理商的台湾人通过某车展单位联系到当时想当模特的我,并约我在室外拍了一次生活照。隔了一周左右,此人再次联系我,这次开车将我带到一家饭店,走进房间后,该台湾人及其两个女助手和四个摄影师以暴力相威胁,强迫我拍了一组不雅照,之后台湾人威胁我不得报案,否则会将该组照片公布。由于害怕受到进一步的伤害,迫于无奈,我当时没有报案,后该台湾人又多次电话短信威胁我再次拍照,都被我拒绝了。现在有人又将我的照片发到网上,显然是为了实现进一步的犯罪目的,对此我深感震惊和愤怒,目前我已经向上海市公共安全专家局闸北分局报案,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将相关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采取其他法律途径以继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声明人:闫凤娇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