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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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01:16:10 【来源:新京报】 点击:

10月1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等有关领导同志的见证下,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海关总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署区之间沟通,建立署区紧密合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共同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签字仪式由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主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副主席李锐,海关总署署领导王松鹤、鲁培军、胡玉敏、吕滨、孙毅彪以及双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签署仪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重点支持宁夏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和沿黄经济区建设,促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持宁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促进宁夏保税物流业务发展;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宁夏企业通关成本;支持宁夏电子口岸发展,促进大通关建设;支持宁夏重点产业发展,培育优势产业;加强统计监测预警,为宁夏提供全面的统计信息服务;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环境。宁夏将重点为海关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支持海关监管场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银川海关的指导和支持。此外,双方商定,建立署区紧密合作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署区的沟通、协调,逐步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经常性的沟通平台,不断提升合作水平,共同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共同促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此次签署的署区合作备忘录,充分体现了双方共同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建设,全面提升宁夏对外开放水平的主要工作思路,必将进一步加快宁夏对外开放进程,打造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先行区和实验区,促进宁夏早日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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