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自治州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在穆斯林传统节日开斋节放假三天,即8月29日(农历八月初一、星期一)、30日(初二、星期二)、31日(初三、星期三)放假。
特此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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