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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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07:18:30 【来源:西海都市报】 点击:

 近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西宁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全力提升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多个方面的救助水平,全面建立“救助标准科学化、困难程度系数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据了解,西宁市将建立8个市、县(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新建和改扩建20所农村敬老院;持续推进单病种和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推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逐步降低救助起付线;今年,全面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三年规划确定的3.3万户任务。到2015年,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分别达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和40%,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85%以上。同时,西宁市将建立制度性救助为主体,临时性救助为补充,体现城乡一体化要求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服务均等化。低保救助方面,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和入户走访跟踪制度。加强低保与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机衔接,将城乡低保对象优先纳入就业和扶贫服务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有计划、按步骤安排敬老院建设项目,逐步改善五保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标准。

    医疗救助方面,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人群、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专项救助与临时救助相衔接,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相衔接,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

    住房救助方面,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解决城镇低保对象无住房和住危房的问题。在农村扎实推进新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另外,西宁市全面落实取暖救助制度,依据市场物价和冬季取暖期长的特点,相应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取暖救助标准。进一步落实贫困大学生救助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不辍学。

责任编辑:habibnl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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