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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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16:36:18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在世间的获利者﹐都有责任完纳天课(则卡特)的责任﹐从而净化财产中的不洁成份﹐因为那些将成为火狱中烧烤的燃料﹐惩罚拥有财富的人。先知穆圣说﹕“任何一个未曾交纳过则卡特的获利者都将在火狱中受到烧烤﹐连同他的财富。他的财富成为滚烫的铸块﹐烘烤着他的肉体和额头﹐直到真主宣布复活日的那天﹐这个阶段可能是五万年。在真主公正判决之后﹐他才能看到面前的去向﹕是天堂﹐或是火狱。”《穆斯林圣训集》对于拥有财富的人﹐则卡特是真主的法度﹐使社会供给均衡。俗话说天下太平“不患寡﹐而患不均。”有钱的人为服从真主的命令﹐交纳最低比例的则卡特﹐用于慈善赈济﹐只有需求者有资格获得这些生活福利﹐贫富不同阶层的人群互相尊重﹐敬畏真主﹐构成伊斯兰社会的特色。先知穆圣曾经描述麦地那社会的生活状况说﹕“当辅士们(麦地那的原住民)生活发生困窘的时候﹐或者迁士的孩子们缺衣少食的时候﹐他们把各家捐助的物质用一块布单收集起来﹐随后从同一个大盆里平均分配。别人取用我的东西﹐我也取用别人的东西。”《布哈里圣训集》这样的社会使人联想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口号。

    第四﹐伊斯兰反对商业重利。人们从历史的演变中﹐可以看到在许多时候发生社会动乱﹐这些动乱的共同的原因是社会分配不均﹐贫富悬殊﹐产生人心浮动的根源是不合理的经济剥削﹐如过高的商业利润或银行高利贷。《古兰经》说﹕“吃重利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来。这是因为他说﹕‘交易就像利息。’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真主禁止重利﹐增加赈济物。真主不喜爱一切孤恩的罪人。信道而且行善﹐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的人﹐将在他的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会忧愁。”(2﹕275-277)

     伊斯兰社会﹐许可并且鼓励商业活动﹐做买卖是合法的善行﹐但禁止重利﹐利用市场供应紧张而囤积居奇或垄断市场哄抬市价﹐无异于高利贷剥削﹐是罪过。做合法的买卖﹐给缺少物质的地方送去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并且通过贸易向人们展现穆斯林的行为道德﹐所以商业也是善行。合理的利润﹐是经营劳动应得的报酬﹐商家与顾客各得其所﹐是合法的收入。同时﹐利用商业的机会进行重利剥削﹐是乘人之危﹐榨取不合法的收入﹐便是罪过﹐将受到真主的惩罚。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你们真是信士﹐那么﹐你们当敬畏真主﹐当放弃余欠的重利。如果你们不遵从﹐那么﹐你们当知道真主和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如果你们悔罪﹐你们得收回你们的资本﹐你们不致亏枉别人﹐你们也不致受亏枉。”(2﹕278-279)做生意﹐图利润﹐获得收入﹐可以维持生计养家糊口﹐但不可利欲熏心贪得无厌﹐越过这样一道界线﹐从善行转变成罪恶﹐所以经商者在获利的问题上﹐应看到真主的考验﹐对真假信士的测试。商业重利是罪过﹐凡是与重利有染的人都有罪﹐无一幸免者。根据可靠圣训﹐吃重利者是罪恶﹐并且向重利者愿意付出代价者和协助拟定协议文书的人﹐以及参加重利交易见证的两个人﹐先知穆圣说﹕“他们有同等的罪过。”《穆斯林圣训集》

    先知穆圣说﹕“有一天夜间﹐我做了一个梦。在我睡梦中﹐来了两个人﹐引我出门走到一个圣地﹐来到一条血河边。河中心站着一个人﹐河岸上也站着一个人﹐此人手中拿着石块。每当河中心的人向岸边走来﹐他便用石块抛向他的嘴中﹐把他砸回去﹐使血河里的人不得上岸。我问陪同我的人﹕‘那个人是谁﹖’他们告知我说﹕‘站在血河中的人﹐是一个吃重利者。’”《布哈里圣训集》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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