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伊斯兰经济思想在全球传播的过程中,表现出巨大的适应能力。在与中国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可供今天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借鉴的重要观点,并提供了中国穆斯林经济发展的思想基础;结合新世纪全球化与现代化的背景,中国穆斯林应当吸收其精华,面向市场,探索适合中国穆斯林经济发展的道路,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关键词:伊斯兰;经济思想;社会主义
一、 伊斯兰经济思想
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具有强烈的遵从原教旨的特点。伊斯兰经济思想认为,《古兰经》本身就制定了组织人类经济生活的明确框架。它能够并且已成功地为伊斯兰经济提供了理想的模式。由此可见,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大部分内核便是出自伊斯兰的两部经典———《古兰经》与《圣训经》的命诫、教义的旨义。到了阿拔斯王朝时代,经济学家阿布·优素福(公元731~789年)根据伊斯兰教义提出了“自然需求实现”这一命题,并多方位论证了正义、效率和发展诸问题。从整体上看,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宗旨是从经济上引导人们向善,通过伊斯兰教法及其引申出来的经济伦理学和经济法规来规范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和行为,最终达到经济运行的均衡状态、分配的正义以及使经济服务于伊斯兰的最高目标。现代经济学家还注重用“历史—社会分析法”研究与生产、分配、消费诸问题有关的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关系,并且研究如何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由于历史原因或外来文化渗透而造成的种种偏离伊斯兰的现象,使经济现状真正体现伊斯兰诸种价值实体,即高度伊斯兰化。
概括起来而言,伊斯兰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涵盖下面两部分:一是伊斯兰经典《古兰经》、《圣训经》及伊斯兰教法和制度中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定、命诫与论述。这些规定、命诫与论述是伊斯兰经济思想的核心部分。二是在上述经典的有关命诫、论述的基础上,由众多伊斯兰学者、穆斯林经济专家对有关经济问题的论述集成。
阿拉伯帝国时代伊斯兰教法中有关经济生活的法规反映出的发展了的伊斯兰经济思想,是阿拉伯帝国封建经济形态的能动性反映。在初期,它基本适应和推动了阿拉伯帝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伊斯兰教法中体现出的伊斯兰经济思想没有重大的发展,它在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进步。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经济政策、制度的创新和穆斯林的经济思想丰富了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世纪后期,穆斯林的经济思想基本上是在阐述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前提下向前发展。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开始侵入、输入伊斯兰国家,并很快奠定了基础,得到迅速发展。西方经济思想逐渐地进入伊斯兰国家的经济理论领域,影响着近现代伊斯兰国家的经济政策,此时的伊斯兰经济思想长期受到冷落。随着以西方经济思想为指导的近现代化运动在伊斯兰国家屡受挫折,出现了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领域诸方面的深刻危机。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教传统以新的姿态重新兴起,呼唤着一种既能体现传统价值观念又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新理论的创建,各种各样的现代伊斯兰经济理论随之产生,这些全新的理论既反映了伊斯兰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生活现实,又力图指导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航向,从而也成为伊斯兰经济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伊斯兰经济思想是伊斯兰文化的一种典型体现,对它的深度透视可以挖掘出深厚的伊斯兰文化所蕴涵的巨大能量,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伊斯兰教。从这一层面上讲,伊斯兰经济思想与伊斯兰文化、伊斯兰教的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伊斯兰的积极入世、义利统一的精神特点便反映了这一点,可以说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道德价值体系,而且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价值趋向和文化体系。研究伊斯兰经济思想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认识伊斯兰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许多独特的现象。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不仅成为伊斯兰教法核心内容的一部分,而且成为形成伊斯兰教法中商业、财产、债务、消费等方面法规内容的神圣原则和精神核心。
按照伊斯兰教法的立法原则,《古兰经》、《圣训经》为其最基本的立法依据,所以,《古兰经》、《圣训经》的内容即是伊斯兰教法的核心与基本内容。由于伊斯兰教法中源于“公议”、“类比”的那部分内容,在思想上、精神上同《古兰经》、《圣训经》的内容相一致,因此,伊斯兰经典经济主张实际上也包括了伊斯兰教法的基本经济思想。下面结合一些《古兰经》、《圣训经》中的经典教义简述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主要观点。
伊斯兰经济思想的核心问题是财产权问题。伊斯兰教的财产权观念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分配权、继承权、债务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伊斯兰教认为其信奉的真主是独一无二的,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恩养者、主宰者,“他凭真理创造了天地,他超乎他们所用以配他的。他用精液创造了人。”(16 3)“我在大地上为你们和你创造了你们所不能供养者而创造了许多生活资料。”(15 20)根据万物源于真主的观念,伊斯兰教进一步提出了真主是一切财富的所有者的观点,“天地的库藏,只是真主的。”(63 7)由于真主毕竟是“神灵”,因而无法直接拥有财产、分配财产、管理财产。所以,伊斯兰教认为的财产所有者实质上只是名义上的所有者,真正的实际占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还是人类。但由于在伊斯兰教中真主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伊斯兰教的创立者又以真主使者的身份传达着真主有关财产问题的思想、意志、命诫,这些命诫体现了真主有关财产问题的原则性意见。这一切又被虔诚的教民坚定地信奉,这就使这些思想、意志、命诫,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灵转而影响人们在处理财产问题上的行为。既然真主是一切财富的所有者,那么世人对财产的权利只能是一种占有权,而且这种占有是暂时的、相对的,是受真主的托付而代替真主在世间掌管的。同时,伊斯兰教主张财产占有权的合法与合理取得,反对财产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不允许敛聚和囤积财富,避免导致社会中的贫富悬殊。在财产的分配权方面,伊斯兰教认为,财产的终极分配权属于真主。同伊斯兰教维护财产的私人占有权观念相关,在财产债务问题上,伊斯兰教具有维护债权的思想。在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有关商业经济、商业道德的论述占有相当的分量,充分体现了其重视商业、崇尚商人的价值观。在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从人人均应享有安拉所赐予的财富的权利、原则出发,从救济穷人为善的宗教伦理观出发,大力主张对贫穷者、鳏寡孤独者、残疾者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给予帮助与救济。伊斯兰经济思想有关消费的具体论述十分丰富,不仅论述了伊斯兰的消费价值取向、基本原则,而且专题论述了饮食、服饰、家庭用具、娱乐活动等具体消费原则。在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中,还体现了鼓励农业发展的诸多论述。随着地域面积的扩大,伊斯兰思想在向外传播的同时,也与当地的社会文化发生了适度的融合,从而形成了具有中世纪特点的伊斯兰经济思想。主要包括:一是中世纪穆斯林学者从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的基本原则、立场出发所阐述的经济思想;二是中世纪伊斯兰国家统治者从伊斯兰基本原则、立场出发,面对更为复杂的社会经济情况及问题所采取的经济政策与创立的经济制度体现出的经济思想;三是中世纪新兴的伊斯兰教派、伊斯兰社会运动的主张所体现的经济思想和经济价值观念;四是中世纪伊斯兰社会形成的社会经济思潮和社会经济价值取向。阿拔斯王朝的繁荣昌盛给了穆斯林民族极大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但这种优越感并没有长久地保持下去。与此同时,西方世界经过文艺复兴运动,逐步培植了一批不可一世的列强。从此,伊斯兰世界开始了不懈的奋斗图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复兴与纯洁伊斯兰传统的主流思潮引导了社会运动的主要方向,但由于当时维护现存的伊斯兰政治、经济体制的保守力量仍然很强大,经济思想中没有多少新的见解。到了20世纪初,发生了两件影响世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大事:俄国的十月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此后,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开始形成,当时班纳的穆斯林兄弟会和毛杜迪的经济主张都体现了一种新的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和新的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出现。
二、伊斯兰经济思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充分折射了伊斯兰的强大生命力和极大的适应性。伊斯兰教自产生后不久便传入中国,经过唐、宋、元、明、清1000多年的传播和发展,到现在,中国大约有2000多万穆斯林。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信仰者主要是经商的“蕃客”,伊斯兰教在中国的规模还比较小,其教义、制度、思想、文化基本上是舶来品,还没有与中国传统文化有较深的结合。到了元代,大量的穆斯林来到中国,并主要聚居生活在汉文化圈内,一方面融合了一部分汉、蒙古等民族,形成了较大的力量和规模,另一方面逐渐地适应了汉文化氛围,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这种结合便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民族———回族,从而也形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的基本特点。从理论与理性上讲,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的真正结合是在明、清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了独特的中国伊斯兰教思想理论体系。在这一思想体系中,伊斯兰基本教义始终保持,但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更加深刻。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就是在这样一个不断融合与自我保留的矛盾竞争中发展壮大,并最终形成自己的独特个性,伴随着整个社会一同前行。建国以来,社会进步与深刻的社会改造带来了中国宗教状况的巨大而又意义深远的变化。宗教界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一系列变化,都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相吻合,这种变化有比较激烈的剧变,但更多的是潜移默化的渐变。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的中国伊斯兰经济思想和制度很多方面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前提下,产生了明显的冲突。
在我国56个民族中,共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虽然这10个少数民族的历史长短不一,信仰伊斯兰教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基本教义和遵守的宗教功课却是一致的,其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和日常生活都与伊斯兰教关系密切。伊斯兰教对我国的社会生活,尤其对信仰它的10个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传统产生过重大影响,并深深扎根于这些民族之中。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的伊斯兰经济思想对这些民族的经济发展既有促进又有阻碍。在整个中国面临发展之春,即将腾飞之际,如何带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经济同步发展,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笔者将继续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思想和伊斯兰经济思想的要点分析二者内在的关联性,并试图提供一些意见、建议。
中国伊斯兰教发展的历史表明:伊斯兰教正是在适应不同社会形态的过程中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在今天,中国伊斯兰教同样能够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中健康发展。伊斯兰教学者从自身的发展中也认识到:任何一种教义绝对离不开适应性的原则,因为惟有那自身适应之物,才能自我更新;一个能自我更新之物,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作出新的解释。这种特点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适应力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特点表现得更为鲜明和突出。一方面,穆斯林们照样严格恪守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遵守宗教功课,在穆斯林聚居地区所表现出的浓烈的宗教感情与宗教气氛和其他伊斯兰国家毫无二致。另一方面,中国伊斯兰的宗教活动要不断适应中国国情、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环境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其活动内容及范围上的不断更新,以求更进一步的发展。
中国伊斯兰教以“两世吉庆”为处世之本,既注重信仰追求,也不放弃现实世俗生活。“两世吉庆”所蕴涵的经济思想主要有: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平交易、适度消费、诚实无欺、公正守信、义利兼顾等。这些思想倡导人们积极奋斗,摒弃消极无为者的行为正是伊斯兰教所倡导的积极奋斗精神,成为广大穆斯林从事物质生产和经商活动的内在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经过千百年的实践,不断巩固、不断强化,已内化为广大穆斯林的内在信念、内在素养、内在情感和内心责任,积淀到他们的意识深层,又外化为每个穆斯林的自觉行动,并由此形成了整个穆斯林社会的群体意识,成为整个社会广泛认同的行为趋向和价值观念。这种内在的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穆斯林奋发向上的勇气,激发了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热情,从而凝结为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献身于经济发展的内在激励机制。自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中国穆斯林及其先民们在伊斯兰奋斗精神的激励下,开始了不同寻常的发展历程。重视经商的传统观念在频繁的经济活动中培养了中国穆斯林的经济头脑和善于经商的经济意识,在这种意识的指引下,穆斯林民族在我国的活动范围日渐扩大,他们主张经济交往中既要公平竞争、不搞绝对平均,又主张相互帮助、反对贫富悬殊,这些观念在推动穆斯林经济自身发展的同时,又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形成良好的外部生存环境。由此可见,伊斯兰教中所蕴涵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内在精神为其适应性提供了与生俱来的强力支持。
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步伐,面临加入WTO后的历史机遇,新千年前夕,中央又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这无疑使中国的经济建设面临又一新的机遇与挑战。在经济建设蓬勃发展的同时,加强伦理道德和法制的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它可以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得以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领域的扩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传统道德的监督条件已有很大改变,对社会公共秩序的规范和整合能力有所削弱。尤其在现代社会,全球性道德退化、道德危机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与此同时,经济的全球化已呈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道德约束的巨大能量,保障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伊斯兰经济思想中的部分观点值得借鉴。
伊斯兰教认为,求利是人的本性之一,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利益本身无所谓善、恶,它是中性的,关键是求利的手段以及获利之后的消费。我们知道,利己是经济活动的原始动机,给经济活动以动力,并使人类受益。因此,除非禁止经济活动,否则利己的行为总是在不断地发生着的。但是,事实上人类社会不可能停止经济活动,让社会停滞不前。惟一要做的是以一种力量来制约利己的行为朝极端化方向发展,将其规范在“利己”而不“损人”,“利己”也“利他”的互利范围,减少交易冲突,保持经营秩序,这种力量就是道德,其基本要点是“诚实、守信、公平、正义、仁慈”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伊斯兰教中的讲道德就是不言利,恰恰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人类才有道德的需求。它要求人们为了社会的、整体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局部的一时利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人人都受益的社会环境,每一个个体在这样的社会道德环境中既是利益的牺牲者,也是他人利益牺牲的获得者,是为了利益而牺牲利益。
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是万物的创造者与拥有者,而人类受托于安拉开发、管理、使用这些丰富的资源,是一个受托者、代理者。因此,穆斯林将财富的拥有视为安拉的恩泽和慈悯,这为其所倡导的道德思想的有效传播和实施提供了教义上的强大支持。
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必有其现实的土壤,伊斯兰经济思想中所蕴涵的这种道德观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因为当时的阿拉伯人及以后的穆斯林商业贸易活动的活跃和普遍,商业行为和经营秩序的规范就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古兰经》对商业、金融等经济活动作出了基本的道德要求。《古兰经》教诲曰:“安拉以你们为大地的代理者,并使你们中的一部分人超越另一部分人若干级,以便他考验你们如何享受他赏赐你们的恩泽。你的主确是惩罚神速的,他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 165)
关于公平交易,《古兰经》教诲曰:“不幸啊!称量不公的人。当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的很充足。当他们量给别人或称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难道他们不信自己将被复。”(83 1~4)
关于禁止欺诈,《古兰经》教诲曰:“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吞别人的财产,不要以别人的财产贿赂官吏,以便你们明知故犯地以罪行侵吞别人的一部分财产。”(2 188)
关于禁止重利,《古兰经》教诲曰:“安拉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
《古兰经》被称为伊斯兰的商业圣典,其中所蕴涵的这些基本的商业道德观念,强调了市场交易中的公平和诚实,并被视为信仰的责任,是一种善行,具有了神圣的意义。当穆斯林商人公平交易时,不仅从经济上获利,而且也是一次宗教道德的实践,实现了道德上的善。这就将一般的经济行为变成了一种道德实践,将公平交易这一经济原则上升为宗教伦理原则。
由于穆斯林商人童叟无欺、同类异族无诈的诚实与公平的经济道德,伊斯兰的商贸经济活动在千百年来始终保持着健康的品质,并在中世纪前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带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巴格达在8世纪中叶成为当时穆斯林世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连接着东西方。东部的陆上“丝绸之路”便利畅通,西部的海上贸易活跃频繁。穆斯林商人在地中海的经济活动达到了高峰,逐步取代了犹太商人和基督教商人的贸易垄断地位,东非海岸、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也留下了他们的足迹。这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利益和繁荣,也使伊斯兰文化得以迅速、广泛地传播与发展。
由此可见,道德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不仅不会制约经济的发展,而且会规范经济活动的秩序,促使经济的良性发展。在伊斯兰道德杠杆的调节下,“利”与“义”会实现平衡。与此相反,道德约束弱化的经济和经济活动,在利益的驱动下,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坑蒙拐骗等罪恶经营会大量出现,从而破坏市场的经营秩序和商业信誉,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们在探讨伊斯兰经济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一问题上,应侧重于二者的相互借鉴。所谓的市场经济或现代化建设并不是抛却道德约束的纯经济行为,伊斯兰经济中所崇尚的诚实、公平的经济道德赋予了其经济活动的健康品质和良好发展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我们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在我国经济即将步入国际轨道的崭新环境下显得极为重要。毋庸置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复杂工程,这项工程的完成过程同样是复杂多变的,需要在不断的吸收消化中逐步完善,其中就包括吸收伊斯兰经济思想在内的一切有利于我们发展的经济思想,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只有这样,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可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大的飞跃。
三、面向现代化、全球化的中国穆斯林
中国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思想信仰、伦理道德、宗教制度、风俗习惯和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如何帮助2000多万穆斯林快速发展经济,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帮助广大穆斯林实现经济上的大踏步发展,是引导伊斯兰文化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必要物质前提。
1.发挥政策优势,从宏观上为伊斯兰经济发展找准方向
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对伊斯兰经济最大限度的帮助,除了要进一步发扬已获得的宝贵经验,还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目标,帮助广大穆斯林群众清醒地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大环境,帮助其有效地调整经济发展的原有模式,整合出自己独特的经济优势,为实现把伊斯兰经济尽快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轨道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穆斯林经济多以个体私有经济为主体,经济结构趋于松散型的发展模式,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有必要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帮助穆斯林经济类型由松散型向紧密型靠拢,从而避免个体私营经济各自为阵,单打独斗,风险承受能力弱,信息闭塞之不足。
在西部大开发中,国家有不少优惠政策和倾斜政策出台,这为主要位于祖国西部的广大穆斯林兄弟实现经济的再次腾飞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依靠国家的经济计划与宏观调控职能,从宏观上为伊斯兰经济找准方向,并提供相适应的环境支持,是有关职能部门应该思考和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尽可能大范围地帮助西部穆斯林地区走协作道路,从投资、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利用西部劳动力资源和原材料、能源相对充足的优势,做好穆斯林企业大范围、大跨度协作这篇文章,是引导、帮助伊斯兰经济尽早迈向健康的发展之路,是实现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一种有益尝试。
2.面对新形势,采撷伊斯兰经济思想中的大市场观念,进军大伊斯兰市场
伊斯兰教历来主张全天下穆斯林兄弟是一家,要求各穆斯林之间要团结互助、友好相处。这种宗教信仰上的教义规定赋予了全世界穆斯林一种天然的内在性联系,我们可以把由这种内在性联系而引发的经济交往所形成的市场统称为大伊斯兰市场。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东海湾地区是这个大伊斯兰市场的主导市场。这一地区横跨亚非大陆,资金雄厚,拥有大量的石油、美元和黄金储备,海外投资庞大,极具潜力。但这一地区经济结构单一,除石油外,一切都靠进口,从吃的大米、小麦、蔬菜、水果、肉类、盐、酱、醋、矿泉水,到穿的阿拉伯袍以及宗教仪式礼拜毯,从石油机械、日用百货、汽车、医药,到打仗用的枪、炮,全部从国外购买。这些庞大的外在需求暗示着一个容量大、前景诱人的大伊斯兰市场,在这一市场背景下,美国、日本、欧洲等经济大国和地区都把目光转向中东。美国每年对中东国家的贸易额达到200亿至300亿美元。毋庸置疑,前景诱人的大伊斯兰市场给拥有2000多万穆斯林的中国同样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尤其是对进军海外伊斯兰市场有着比美、日及欧洲更加优越条件的大西北市场是一个难得的机遇。首先,中国伊斯兰教和作为世界宗教的伊斯兰教有许多相通之处,这为我国和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无可比拟的情感优势,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伊斯兰教这一感情纽带来发展与这些国家的联系,在促进我国穆斯林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友好往来,实现多赢。其次,大西北具有得天独厚的伊斯兰优势。中东市场对食品、生活用品,外籍工人及他们的生活习惯都有严格的选择性,要求绝对“清真”,即中东市场特别注重“穆斯林感情”。大西北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2000多万虔诚的穆斯林,他们与阿拉伯民族天然的血缘关系、传统友谊和割舍不断的宗教联系,使我国与这些国家发生各种往来有着先天的自然优势。大西北有进军中东市场的经济实力,西北地区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也很适合中东市场的需要,西北拥有中低层次的劳务基础优势,制作清真食品、穆斯林生活用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经验,产量高、品质好的瓜果、蔬菜、牛羊肉,这些都构成了进军中东市场的雄厚的物质基础。进军大伊斯兰市场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大伊斯兰市场所展现的巨大潜力向我们暗示:中央政府应抓住这一优势,并适度调整西北地区的发展战略,西北各省(区)的领导也应尽快转变思想观念,理直气壮地打出伊斯兰大旗,为这些地区经济的早日腾飞,寻找一条宽阔的大路。
3.把握WTO带给中国穆斯林的机遇,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谋求更大的发展
新旧世纪的交替并不是旧貌换新颜。逝去的世纪往往涂抹着鲜明的色彩进入新的世纪,并影响和驱动着新世纪的进程。在本世纪之初,“全球化”问题频频进入我们的视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这就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在这种浪潮下,如何实现伊斯兰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互相结合与互动发展是本文思考的又一问题。所谓经济全球化是指资本、贸易、生产过程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从而形成各国经济在范围上、机制上的世界统一和发展。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特点:(1)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信息技术革命的巨大浪潮。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缩短了传输距离,使经济活动的流动性加强,生产转移,商品和劳务贸易、资本和技术流动变得更为容易,从而促使各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2)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持续深化。国际金融业出现日益融合的局面,国际金融市场进一步迈向全球化。(3)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使生产活动进一步全球化。大企业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以规模经济优势进入世界市场,纷纷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兼并对象,以大企业规模来提高竞争力。(4)贸易的全球化。发达国家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急于寻找新的国际市场,发展中国家也希望通过国际贸易来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这就促使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得以极大提高。可以说,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必然结果,交通工具和信息等科学技术的发展驱使市场经济本身要冲破地区经济、民族经济交换的壁垒,拓展交换空间,寻求资本、贸易、金融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
在新的世纪,大多数穆斯林已经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抵制全球化,只会将自己封闭起来。游离于世界中心,使自己边缘化,是没有出路和希望的。而惟有以积极的姿态接受、适应并参与全球化的进程,才能在这一立体网络化的经济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确保自己的经济份额,并影响这一进程,修订不公正的国际贸易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2000年11月14至19日,伊斯兰会议组织国家第九届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与会的各伊斯兰国家领导人认真讨论和研究了伊斯兰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致认为,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团结、协调和合作,走共同发展的道路。会议要求尽快执行伊斯兰会议组织关于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行动计划,以便实现它们之间的最大程度的经贸合作,为实现伊斯兰经济一体化奠定基础,最终建立伊斯兰共同市场和伊斯兰自由贸易区。这为我国经济的外向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以穆斯林经济为纽带,加强与广大伊斯兰国家的经济往来,并以此为契机深化与伊斯兰各国的多向联系,从而增强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的力量,争取更多的发言权。伊斯兰国家与我国及大多数国家一样,属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要在世界范围内与发达国家实现平等的自由贸易是不可能的。因此,首先要在内部统一市场,建立共同协调机制,增强团体力量,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向更高程度发展,以一个整体的面貌参与全球化,是一个可能的经济发展选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实力参与制定全球化规则。这样就为我国通过2000多万穆斯林群体与这些伊斯兰国家加强交往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在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的同时又有助于帮助广大的穆斯林兄弟尽快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条件成熟时,还有助于联合包括伊斯兰国家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对规则中歧视、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条款予以修订,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将伊斯兰强调的公正原则和公平交易的精神体现在全球化的规则中,为自己也为所有发展中国家争取权益,而不再只是被动接受规则,致使权益受损。穆斯林被要求要以全球的眼光和胸襟去面对所有问题。安拉要求先知:“我派遣你只是为了慈悯全人类。”(21 107)安拉对先知的要求也是对任何时代穆斯林的要求。这些伊斯兰思想内涵中清晰地折射出伊斯兰的兼容性与适应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面对全球化浪潮,广大穆斯林在适度保持伊斯林特色的同时,尽可能地融入其中,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张永庆、马平、刘天明:《伊斯兰教与经济》,宁夏人民出版社,1994年。
〔2〕 朱昌平:《中国西部经济》,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
收稿日期:2001-10-22
作者简介:束锡红(1964-),江苏无锡人,宁夏社会科学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社会人类学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社会学。
刘炜(1978-),陕西西安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社会人类学所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 本文为国家民委重点科研项目《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