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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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10:39:06 【来源:穆斯林在线综合】 点击:
     第十五章 头巾

      最后,让我们来澄清一下被西方认为是压迫及奴役妇女最大象征的——头巾,或称盖头。犹太教及基督教中真的没有头巾一说吗?让我们来直面历史。

      根据犹太法学家米南卡姆•布拉伊尔博士(叶希瓦大学圣经文化教授)在其书中所说,在犹太法学教义中,犹太妇女在公共场合遮盖头部是一种习俗,有时她们甚至将脸也遮盖起来,只露出一只眼睛。○76他引证部分古代著名犹太法学家的话说:“以色列的女子不把头遮盖起来不能出门”,以及“让自己妻子的头发外露给他人看到的男人应受诅咒……将自己头发外露作为装饰的女人将招致贫困。”如果一个场合中有已婚妇女未遮盖头部,犹太法律禁止在其中诵念赞词或祈祷,因为这妇女的头发被认为是“赤裸”的。○77

     布拉伊尔博士同时提到:“在泰纳伊姆时代,一个未能遮盖头部的妇女,被认为是不得体的。她或许将为这种过错而被罚款四百苏尼姆。”布拉伊尔博士还解释道,犹太妇女的头巾不仅仅被认为是庄重的标志,有时头巾还是一种地位于奢华的象征,它代表一位贵妇人的高贵与优越。同时,它代表一位妇女的不可侵犯性,因为她是丈夫神圣的私有财产。○78

     头巾意味着一位妇女的自尊和社会地位。社会地位低下的妇女们,往往戴上头巾,试图给人一种高贵的印象。由于头巾是尊贵的标志,因而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代犹太社会中禁止妓女遮盖头发了。然而,为了看上去体面一些,妓女们往往也会戴上一块特制的遮头巾。○79

     欧洲的犹太妇女们一直保持戴头巾的传统,直到十九世纪。那时,她们的生活中已经被掺杂了许多周围的世俗文化,欧洲生活的外部压力迫使她们中的许多人不得不摘下头巾。一些犹太妇女发现:作为头巾的替代物,假发可以更方便地遮盖头发。今天,大多数虔诚的犹太妇女们除了在犹太教堂外,已不再戴任何头巾。○80但她们中的一部分——如哈斯蒂派妇女——依然在戴假发。○81

     基督教的传统如何呢?众所周知,天主教的修女们已经遮盖她们的头发长达数百年。然而,事情不仅如此。圣•保罗在《新约》中对头巾作了一些非常有趣的宣言: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 神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著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著头。男人本不该蒙著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新约•哥林多前书》11:3-10)
圣•保罗有关戴头巾妇女的理论是: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荣耀,而头巾则代表象征了男人对女人的权力——女人是为男人而造的。

     圣•特古里安在其名著《贞女的头巾》一书中写道:“年轻的女子们:你们上街的时候戴上头巾,在教堂的时候也该戴上头巾,在陌生人中间戴上头巾,在众兄弟中也该戴上头巾……”在今天的天主教教会法律中,有一条就是要求妇女们在教堂中遮盖头部。○82某些基督教派别如阿米什派及孟诺派等,至今仍让妇女戴上头巾。原因正如他们的教会首领们所言:“遮盖头部是妇女对男人及上帝顺服的象征,”这和《新约》中圣•保罗的逻辑同出一辙。○83

     从以上的证据可以明显看出,头巾并非伊斯兰所发明的。然而,伊斯兰确实支持戴头巾。《古兰经》中要求男女信士们降低视线、遮蔽羞体,又要求女信士们延伸头巾以遮盖脖子和胸膛:

     “你对信士们说,叫他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 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古兰经》24:30,31)

     《古兰经》很明确地表明头巾是庄重得体的穿着所必不可少的。但是,庄重为什么重要呢?《古兰经》依然说得很明白:

     “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古兰经》33:59)

     这就是答案:庄重保护妇女免受骚扰侵犯,或者说庄重是一种保护。因此,伊斯兰中的头巾,其唯一目的就是保护。伊斯兰的头巾,与犹太教的传统不同,并非是某些贵妇人的奢华与荣誉的标志,它仅仅是庄重的标志,用于保护妇女—— 所有的妇女。防微杜渐,这就是伊斯兰的哲学思想。

     事实上,《古兰经》非常注重保护妇女的身体及妇女的名誉。如果一个男子胆敢诬告一名妇女的贞节的话,他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 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古兰经》24:4)

      与《古兰经》严厉的态度相比,《圣经》中对于强奸的惩罚却轻松得很:“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旧约•申命记》22:28-30)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受惩罚的人究竟是谁?是强奸了女孩而仅需支付一笔罚款的男子,还是被强奸后还要被迫嫁给这个强奸者,并与他一起生活到他死为止的无辜女孩?人们因该问一下:是《古兰经》的严格态度保护妇女呢,还是《圣经》这种松懈的态度?

      某些人——尤其是在西方——会对以庄重保护妇女的观点嗤之以鼻。他们争论说,保护妇女的最好的途径是普及教育、文明礼貌及自我克制。我们回答说:

     很好,但这并不够。如果“文明”足以保护的话,北美洲的妇女为什么不敢独自黑夜上街行走——即使是穿越一个空旷的停车场?如果教育是解决办法,那许多知名大学—— 例如加拿大女王大学——为什么会在校园内为女生们开办“护送回家”服务?如果自我克制是答案的话,那每天的新闻媒体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工作场所性骚扰案件的报道?在最近几年的性骚扰案例中,被指控的有:海军军官、公司经理、大学教授、参议员、最高法院法官以及美国总统!

      加拿大女王大学妇女办公室主任编辑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其中列举了下面一些数据,当我读到时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加拿大,每六分钟就有一名妇女受到性侵害;

      •加拿大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们一生中会受到性侵害;

     •四分之一的妇女在她们生命中会面临被强奸或被试图强奸的危险;

     •八分之一的妇女将在她们上大学期间遭受性侵害;

      •根据一个调查,加拿大百分之六十的大学年龄段男子宣称,如果能确定不会被发现受惩的话,他们将会实施性侵害。

      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有些事情已经从根本上错了。社会生活方式及文化的彻底改变绝对是必须的。我们亟需一种庄重的文化、庄重的衣着、庄重的言语,以及男女的庄重举止。否则,这严峻的数据将会一天比一天恶劣,而妇女们将独自为此不幸地付出代价。实际上,我们都将受害,但就如纪伯伦所言:“承受打击的人与打击他人者是不一样的。”因此,类似于法国那样,将穿着庄重服饰的女孩从学校里驱逐出去的社会,最终将只会伤害到自身。

     我们今天的世界上,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之一就是:当天主教的修女们戴着一种象征男人权力的类似头巾,而被尊为“神圣”的同时,穆斯林妇女们为保护自身而戴上头巾却被诬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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