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2月8日到10日三天﹐伊斯兰会议组织与波兰外交部合作在首都华沙举行了第二届欧洲国家穆斯林少数民族权利与义务国际研讨会﹐并且借此机会确定了欧洲各国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教育﹑信息和人权发展的新规划。 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伊赫桑诺格鲁教授在大会上说﹐欧洲各国穆斯林少数民族﹐应当在他们所在各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对他们的宗教﹑文化﹑民权﹑政治和社会福利享有充份的表达权利﹐这些权利必须受到保护。
三天会议﹐欧洲各国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高级官员和各国穆斯林代表热烈发言﹐展开专题讨论﹐发表了最后发表公报。 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的领导人有﹕波兰外交部副部长恒瑞克‧利特文﹑波兰伊斯兰大穆夫提托马斯兹‧艾哈迈德‧密斯基威兹﹑波兰宗教教派与少数民族局局长约则夫‧罗扎斯基﹑波兰天主教与穆斯林理事会代表亚当‧瓦司‧斯维德博士﹑伊斯兰国家外交使团兼阿尔及利亚大使阿布杜尔卡特‧凯密立﹑伊斯兰会议组织穆斯林少数民族事务部部长塔拉尔‧达伍斯。 与会者有来自欧洲23个国家的穆斯林少数民族代表﹑波兰各级政府有关少数民族事务官员﹐大会在波兰外交部授权下由波兰穆斯林宗教联盟主持。 在开幕式上﹐大会宣读了波兰总统莱赫‧卡钦斯基对大会顺利召开的贺词。
伊赫桑诺格鲁秘书长的大会发言说﹐这个组织一直在倾听和关注居住在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少数民族的呼声和要求﹐并且在1978年建立了特别部门对他们表示关心。 本组织一直都在通过会员国对各国穆斯林少数民族的各种要求给予及时支持﹐在各种领域中给予无私帮助﹐例如发展教育。 他说﹐这些都是他们的紧迫的需要﹐帮助他们在教育﹑宗教和文化方面赶上时代的要求﹐以便他们在所居住的国家对社会做出积极的奉献。 他特别提到了清真寺﹐凡是有穆斯林的地方都有清真寺﹐因为清真寺不仅是宗教功修的场所﹐而且是所有穆斯林小区文化与生活的中心环节。
他说﹕“那些在清真寺中代表穆斯林发言的人﹐都应当遵循和平的原则﹐对社会表现文明﹑智慧和宽容。 ” 他说这就是本组织的基本立场﹐坚持中正与现代化精神对抗各种形式的极端主义和暴力。 他承认﹐欧洲是穆斯林的家乡﹐但不是这里的东道主。
在大会开幕前﹐伊赫桑诺格鲁秘书长曾与波兰总统府办公厅主任在总统宫举行会谈﹐双方表达了加强合作的愿望。 秘书长表示﹐伊斯兰会议组织对生活在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社会负有正确引导的责任﹐帮助他们的安居乐业﹐奉献社会﹐因此愿同所有国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改善当地穆斯林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条件。 办公厅主任亚奇克‧米卡罗武斯基说﹐波兰是一个新型的民主国家﹐愿意同世界上各种文明建立友好关系﹐特别是世界各国的穆斯林。他提议波兰同伊斯兰会议组织成立一个关怀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权状况和政府间协调组织。 秘书长也会见了波兰内政部长耶尔兹‧米勒﹐从他那里得到承诺﹐波兰以平等的原则对待各少数民族﹐包括穆斯林﹐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大会代表们集中讨论的内容是生活在东欧和中部欧洲各国穆斯林社会的现状和他们对未来发展的需求。 有许多地方的穆斯林正在面临着伊斯兰恐惧症的侵扰﹐他们的权益受到伤害﹐世界伊斯兰组织代表穆斯林世界密切注视各国局势﹐但大会要求各国穆斯林社会在所在国家应承担法律的责任和义务。 欧洲的穆斯林﹐比其他地方的人有更大的责任开展文明对话﹐提高教育水平﹐增强生存实力。 所有穆斯林社会都应当发挥穆斯林组织的集体功能﹐加强互相联系和自我保护﹐争取正当权利。
大会最后发表的公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大会﹐会议讨论了当前东欧和欧洲中部各国穆斯林社会所面临的挑战和历史使命。 公报要求各国穆斯林社会﹐身为少数民族﹐应加强互相联系﹐增强同穆斯林国家的通讯与合作。 公报要求各国穆斯林社会努力提高教育和文化水平﹐但同时也应加强伊斯兰文化教育﹐团结一致﹐积极开展欧洲的穆斯林社会建设。 公报也强调了所有穆斯林社会都应关心穆斯林民众的生活权利﹐维护基本人权﹐抵制各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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