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流氓”该不该继续服刑
分享到:
2010-12-09 12:04:51 【来源:青海法制报】 点击:



 27年前,18岁的他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20年前,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在北京治疗期间娶妻生子;13年前,当年判处他死缓的法律依据“流氓罪”被从《刑法》条文中永久删除。

     6年前,监狱警察来到他家将其带走,重新投入监狱服刑。由于超时未归,他的刑期被顺延。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他将成为中国最后的“流氓”。

     犯案 一顶帽子付出死缓代价

     牛玉强,1965年出生于北京。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记载了牛玉强的犯罪事实,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牛玉强和几个朋友在北京某地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另外几个人打了一架,至于打架到底造成了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当时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就是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便被执行了枪决。

     1984年底,牛玉强被押送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

     服刑 保外就医阔别6年回京

     1986年4月,牛玉强因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

     不久,牛玉强患上了严重的肺部疾病,并最终转化为空洞型肺结核。1990年10月,新疆监狱方面作出决定,由牛玉强的父亲具保,对牛玉强给予保外就医的决定。当年11月1日,牛玉强回到了已经离开6年之久的北京,随即住进了医院。1991年夏季,由新疆监狱方面组成的保外就医考察组来到了牛玉强的家中,经过评估他的病情,考查组作出了续保一年的决定。

     新婚 “流氓罪”从《刑法》中删除

     又一年过去了,病情仍未见明显好转的牛玉强和家人等待着监狱方面再次来人考查。但奇怪的是,监狱方面没有再派人到北京来。

     在此期间,每个月的月初,牛玉强都要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向管片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而每当北京要举办重大活动或是发生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时,民警也会照例来到牛玉强家,对他进行一番例行的问话和叮嘱。

     1996年,身体已明显好转的牛玉强认识了来自河北的朱某。1997年夏季,牛玉强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

     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喜的1997年7月1日,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当年被用来判决牛玉强的流氓罪被从刑法中永久地删除。

     遗憾的是,牛玉强和他的新婚妻子朱某都不知道这个消息。直到牛玉强被重新收监,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才知道自己的丈夫正在为一条已不存在的《刑法》条文服刑。

     变故 监狱警察来家中抓捕

     2004年夏季的一天,两名新疆警察来到了牛玉强的家,告诉他监狱曾经多次来信或是给北京警方发函要求他返回监狱,甚至两度在网络上通缉牛玉强,但他迟迟没有返回,已经被列为逃犯,所以特地前来抓捕他。

     牛玉强和妻子当时就傻了,牛玉强的妻子匆忙来到派出所,管片民警打开电脑时才发现,监狱方面确实曾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通缉了牛玉强。

     第二天早上,牛玉强和妻儿挥泪告别后继续服刑去了。

     2004年底,一份来自新疆石河子监狱的资料邮寄到朱某的手中。根据资料显示,由于牛玉强保外就医迟迟不归,所以经过研究决定对其刑期顺延,由原来的2008年4月28日释放顺延到2020年4月28日。

     进展 律师免费为其12年讨说法

     有专业刑法律师指出,在牛玉强的案件中,监狱方面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查实,一些人可能会涉嫌职务犯罪,而牛玉强的那12年则应该被计算进入刑期。最后,这名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为牛玉强代理,为其那监狱外面的12年讨一个“说法”。

      据《法制晚报》

     ■观点交锋该不该继续服刑

      就在朱某还在为了丈夫的刑期奔走申诉的同期,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记者将采访牛玉强案件所得到的资料与北京多位法学专家或知名律师进行了研讨。

     在研讨中,关于《刑法》已经取消流氓罪后,牛玉强是否还应该继续服刑的问题上,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并发生了激烈的交锋。

      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给出的观点是: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

      “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是讲究罪刑初定的。也就是当初犯罪时被认定的罪名,经过法院判刑后,就应该将判决执行完毕。这一点在1997年修改过后的新刑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刑法》第12条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张平解释道。

     张平称,既然当初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并且判决已经得以实施。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的案件有错误,才可以撤销原判决。否则,原判决是一定要继续执行下去的,这就是罪刑初定的立法和司法原则。

     原审判决应撤销重审

     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牛玉强案件原审判决应该撤销、重审。

     周泽认为,在《刑法》已经作了修改的情况下,如何面对本案中牛玉强这样依据“旧法”被判了重刑的人,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

     周泽认为,像牛玉强这样的情形,如果根据新刑法不构成犯罪,或者只需要负较轻的刑事责任,而其过去已经被判处刑罚或判了较重刑罚的,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重新评价。依据现行法律不构成犯罪的,应立即释放。如果根据现行法律仍然认定为犯罪的,则应该依据新《刑法》来进行定罪量刑。

     “当然,这在目前的法律上可能依据不足,但却显然是符合法律的精神的。否则,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周泽说,“我们一直在喊着罪刑法定,那就是所犯的罪和所服的刑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现在牛玉强服刑所依据的流氓罪已经不存在了,再这么不明不白地服刑下去,岂不是和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相违背嘛!”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Array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最后 流氓

上一篇:国务院公布明年放假安排 春节休2月2日-8日
下一篇:入秋以来最大范围雨雪席卷中国 局地降2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