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州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工、学生开斋节放假三天,即9月8日、9日、10日(农历八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
特此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临夏在线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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