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7日电:天津市红桥区常住居民近60万,回族群众4万5千余人,占全区人口的7.9%,有13座清真寺,分布上呈“围寺而居”、回汉杂居的状态。民族工作无小事。多年以来,公安红桥分局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融洽民族感情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研究、制定、实施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通过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服务,融洽了与界内各阶层穆斯林群众的感情。
1、培养民警民族宗教工作意识,尊重民族习惯。
分局从抓领导、抓责任、抓思想入手,全面推动民族工作的开展。一是明确领导、明确职责。分局制定了各级领导班子要“人人抓民族工作、一把手主抓”的领导机制,在春德街、西沽、芥园、双环村等少数民族聚集地派出所分别配备了回族干部和民警,在全局开展“争做伊斯兰群众贴心警”活动,鼓励民警多学习民族、宗教知识,学会做民族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二是经常不断地进行民族政策、民族常识教育。以分局教育培训中心为基地,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各级领导和民警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基层派出所也经常聘请一些专家学者及宗教界人士讲宗教知识、民族风俗,讲解我国、我市伊斯兰及回族的历史沿革变迁等,使广大民警认识到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保护好少数民族利益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合力。三是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民警在做群众工作中,注意民族政策,熟知风俗习惯,不说伤害民族感情的语言;入户工作中不用回族群众水具饮水、不抽烟;饮酒后不准进入清真寺,进寺后不准吸烟。派出所作为接待群众服务窗口单位,为了有利于穆斯林回族群众来所办事,回族聚集地区派出所设立了民警清真餐厅,规定汉民食品不准带入所内食用,并且在值班室添设了回族群众专用饮水器具。
2、定期走访、建言纳谏,主动服务,增进民族感情
几年来,分局上下已经形成一种尊重少数民族,多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作风。分局领导定期与各寺阿訇及管委会成员开展座谈会,在向他们汇报工作的同时,主动听取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认真解决。分局不仅采取请进来,而且还以走出去的形式,主动登门到寺内征求意见、开展服务,每逢伊斯兰教重大节日,分局领导都亲自到全区13座清真大寺进行慰问和祝贺,并送去现金“乜贴”,并抽调精干警力主动帮助维护秩序。管委会还主动配合工作,抽派出人员佩带袖章,共同维护活动秩序。在日常工作中,各寺遇有施工、庆典等重大活动时,辖区派出所主动上门服务,为工程、庆典活动捐赠乜贴,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积极协助寺内人员维持秩序,制定安全施工注意事项,落实防盗、防火安全措施。特别是在在处理民事纠纷中,遇到回、汉群众之间的纠纷,各级领导亲自出面,解决中本着“教育、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化和对立,使回、汉群众和睦相处,未发生民族宗教纠纷事件。各清真寺和广大穆斯林群众对分局多年来始终如一给予的帮助和关心,表示衷心感谢,并明确表态,一定要爱国爱教,依法行教,共同维护我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3、解难题、办好事、做实事,促进民族团结
为了确保清真大寺每日正常的宗教活动和民族中、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分局治安科和有关派出所经常不断对清真寺周围和民族中、小学门前治安秩序进行清理,坚决取缔伊斯兰教徒反感的求神、问卜、算卦、看相等迷信活动;清理无证经营的各类摊贩,特别是经营回族“禁食品”的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西北角一带餐饮业和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防止非“清真”点流入,有效地维护了回族群众的利益。有关派出所每学期都要派民警深入到民族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协助学校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教育汉族中、小学生不要带香肠、猪肉类饭菜和零食,使回族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深受感动。当地派出所每逢清真寺新来了外地阿訇和海里凡,所领导都要亲自上门欢迎和慰问,责任区民警也亲自到大寺办理各种暂住户口手续。有的所还聘请大寺阿訇、民管会成员及德高望重的回族乡佬作为派出所监督员,拉近了少数民族群众与民警之间的关系。几年来,分局多次被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涌现出了常年扶助回族残托所的大伙巷派出所、被誉为“回族群众贴心警”的天津市人民满意优秀民警赵艳明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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