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当代穆斯林商人亟需的素养
自古以来穆斯林以擅长经商闻名于世,商业不仅是穆斯林的传统谋生行业,也是体现人生价值、实现个人理想的途径。这其中除了生活的要求以外,还与伊斯兰赋予他们的精神追求和文化修养有极大的关系。
人来说,最能取悦安拉的是,依照安拉的法规求财,再将他所赐予的财富用于他所喜悦的事业。安拉给谁赐予财富,就是让谁改善临时拥有者的生存状况,让谁享受安拉赐予人类的佳美而合法的事物,而后通过他惠及世人。《古兰经》说:“他们的财产中有一个定份,是用于施济乞丐和贫民的”(70:24-25)安拉以这种方法养育一部分人,考验一部分人。
另外,安拉在人的手中寄放财富,是要他把安拉的财富用在主道上,所谓主道,就是安拉喜悦的事,也就是人履行安拉赋予他的使命,即替安拉治理大地。全人类肩负着这一重任,而当人为自己和家庭以及周边的人谋福利的时候,他已经为“替安拉治理大地”的目标迈开了步子;当他为更大的事业奉献的时候,便成了安拉喜悦的人和合格的代理者。
●穆斯林商人的价值
财富固然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媒介,是成就个人梦想的翅膀。当今时代,积累财富的意义更加显著。然而,按伊斯兰的价值观念,聚财不应是人的最终目的,当人类把积累财富本身当作追求的对象,或者为守护既得的财富而劳命伤神的时候,他已经成了财富的奴隶,永远为之奔命;当一个人让财富来衬托他的价值和地位,或者让财富彰显他的能力和个性的时候,他就成了财富的崇拜者,财富成了他唯一的依靠。这样的人在伊斯兰看来是毫无价值的,是愚昧的,是本末倒置的人。《古兰经》给人的定位是,人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人的使命是建设世界、治理世界,让人间变得美好。积累财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代理人的职责,最大限度地体现他的身份。商人的价值不在于挣了多少钱,而是要看为主道付出了多少,为建设世界这一人类共同的使命奉献了多少,为主道付出最多的人,才是最有价值的人。
●贫穷不是穆斯林的代名词
贫穷不是伊斯兰,穆圣常常向安拉祈祷:“主啊!求你让我们远离贫穷!”、“求你让我们远离吝啬!”、“主啊!求你把今世佳美的事物赏赐给我们,也把后世佳美的事物赏赐给我们!”。这样的祈祷足以说明财富的重要性和合法性。也就是说伊斯兰允许我们追求财富,而后要让财富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我们要对穆斯林传统的说法“不贪顿亚”重新解读,它实际不是指消极对待现实或不求财富,甘愿守贫,要是如此的话,何谈天课、施舍以及为主道的奉献。“不贪顿亚”针对的是以今世为奋斗的最终目标,非理性地追逐金钱,唯利是图,无节制地放纵私欲,贪得无厌。而理性地争取财富,即合理合法地取财,而后合理合法地支配,不在“不贪顿亚”谴责的范围之内。穆圣时代,很多圣门弟子也掌握着一定的财富,甚至很多财富,既没有受到穆圣的谴责,又没有和他们疏远。穆圣鼓励人们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双手幸福地生活。
●穆斯林商人应有的素质
穆斯林要树立自己的形象,首先要建设内在的素质,伊斯兰的道德原则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和必要的素质。伊斯兰不仅给他们生活的信心、勇气和力量,而且会使他们在商海中立足于不败之地。
●“诚信”是商人的立足之本
诚信是穆斯林在各行各业立足的根本,它不仅是伊斯兰的道德原则,也是商业经济时代标准的行为规范,教外人士奉行它,穆斯林就更应该遵守了。因为他们从小就在清真寺接受“诚信为本”的道德教育,用宗教信仰维护这些价值原则。安拉的使者穆圣说:“在后世,诚实的商人与列圣同在”。
另外,穆圣的一则故事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相传先知遇到一个面前堆放着粮食叫卖的小贩,先知将手伸进粮堆中,顿时发觉里面的粮食湿漉漉地,他当即问小贩是怎么会事。小贩狡辩说是雨淋的,先知反驳道:“太奇怪了!雨没有淋湿上面的谷子却淋湿了下面的”,那人无言以对。先知当时就说:“谁欺骗人,就不是我的教民”。
●“公平”是伊斯兰倡导的美德
《古兰经》命令人们坚持公平,主持公道,在商业交往中体现伊斯兰的这一原则,严厉谴责贸易往来中的欺诈和不公平。《古兰经》说:“伤哉!称量不公的人,当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当他们称给别人或量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83:1-3)“公平”和“正义”是伊斯兰在各个方面追求的目标和境界,是穆斯林优越于他人的一个法宝,在商业交往中保持这一原则弥足珍贵。
●穆斯林商人的“守法”原则
伊斯兰将事物分为合法与非法,依次制定了商业贸易行业一系列的法规,要求穆斯林遵守。《伊斯兰经济法》就是为了规范商业行为而制定的规则,它不束缚人手脚的羁绊,而是为了保护穆斯林的财产。因此,为了自身的发展,穆斯林应该分清合法与非法,遵守伊斯兰的商业法度,在伊斯兰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经营。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守法”还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因为自己是某一国家的公民,理应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违约、爽约、欺瞒,而这又是伊斯兰所反对的。因此,不可因为教法对某些问题的沉默而去触犯国法,甚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国法虽然不是教法,但它在一定意义上会保护人的财产安全,因而应该遵守,这样才能体现爱国爱教的精神。
穆斯林的商业特点商道是主道,穆斯林要在自己的商道中体现主道的特征。这就要求商业行为严格受到伊斯兰教法的制约,体现伊斯兰的风格:
●经营物种的清真化
穆斯林应当经营佳美的事物,凡教法认为洁净的东西,应当交易,否则应禁绝。历史上,中国穆斯林以经营丝绸、瓷器、珠宝为主,后以贩卖牛羊牲畜为生、后以小商小贩和“三把刀”为谋生手段。他们无论从事哪一行业,特别是饮食方面重视清真品牌。
●经营产业的合法化
“合法化”可以理解为两个概念:(1)经营的产业符合伊斯兰的教法;(2)经营的产业符合国家的法规。也就是说经营的商品要合法,如鸦片等害人的东西,教法禁止,国法也不允许,穆斯林应当远离;枪支弹药等对和谐社会构成威胁的东西,国法禁止贩运,教法也不允许,应当遵守国法,这更符合教法的精神。因为教法的根本目的是趋利避害,避免受到国法的处置也是教法的原则之一。实际上,国法和教法并不矛盾,二者都是为了保护个人和他人的财产和权利,教法比国法更加严厉,只要严格遵守了教法和教法的精神,实际也就遵守了国法,甚至在更高境界上捍卫了国法。
●经营行业的教门
化拥有财富是人类共同的欲望和本性,赚钱是每个人所希望的。但对穆斯林来说,选择行业极为重要,既要看国法的规定又要看教法的立场,即便国法允许的行业,也要看它是否符合教法。例如,造假行业,国法教法均不允许;酿酒行业,国法允许但教法禁止;色情服务行业,有些国家允许,但伊斯兰坚决禁止。因此,穆斯林应该选择符合教法的行业,从中寻求安拉的给养和恩惠,让安拉把纯洁的财富赐予他。
结束语穆斯林商人要树立自己的形象,首先要强化内在的素质,通过素质塑造形象,而价值观念的认识和道德情操的修养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根本。有了迷人的形象和令人放心的素质,穆斯林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如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穆斯林经济正朝着多元化、正规化和规模化迈进,逐步靠近现代化发展的轨道。在此过程中,穆斯林要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同心协力,共同打造属于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共同拓展生存的领域,而且还要保持自己的个性和优势。
作者简介:丁士仁现为兰州大学伊斯兰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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