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雪州清真寺授权罚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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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10:02:08 【来源:】 点击:

马来西亚不是一个单纯的穆斯林国家﹐穆斯林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60%强﹐也就是说﹐有将近40%的居民不是穆斯林。马来西亚的法律﹐实行一国两制﹐对穆斯林实行沙里亚(伊斯兰法)﹔对于同住一栋楼内的非穆斯林﹐只要求他们遵循普通法律﹐其他都放宽﹐例如允许非穆斯林饮酒﹑赌博﹑吃猪肉﹑色情娱乐﹑逛夜总会。现代的物质世界﹐到处都是享乐型的诱惑﹐对非穆斯林都自由﹐许多场所门外挂着告示“谢绝穆斯林进入”﹐这些是对穆斯林民众的极大考验。然而﹐穆斯林生活简朴﹐遵守伊斯兰教规﹐礼拜把斋﹐但却乐在其中﹐没有感觉到不舒服﹐他们从高尚的品行中得到精神补偿。

  根据马来西亚每日《星报》报道﹐最近雪兰莪州地方政府公报新法令﹐要求清真寺协助伊斯兰理事会和伊斯兰事务局严格执行禁酒法﹐授权清真寺对公开饮酒的穆斯林给予警告﹑惩罚或绑送警方或宗教管理局。雪兰莪州法制执行委员哈桑‧阿里到首府最大的夏-埃兰清真寺宣布政府新决定﹐向清真寺中任职的伊玛目﹑穆安津和寺管会执事授予对穆斯林民众的禁酒监督权﹐对情节严重的酒徒﹐可以捆绑送交法庭处理。

  根据2003年通过的沙里亚犯罪条例第18条﹐地方组织协助执法者必须接受法律知识训练﹐依法治国﹐执行任务。阿里说﹐发现公开饮酒的穆斯林﹐不必立即扭送警方﹐而以教育措施为主。他说﹐对于初犯者﹐可以“发出语言警告﹐帮助他们悔过自新。如果有人对抗法律﹐或者采取不合作行为态度恶劣者﹐给予罚款处份。情节严重者﹐可以短期拘留﹐关禁闭不超过24小时。”

  根据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对穆斯林民众的饮酒处份十分严厉﹐触犯法律者罚款3000林吉特(相当于852美元)﹐坐牢二年。对于穆斯林私贩酒精饮料﹐如酿造﹑买卖﹑储藏﹑展销者﹐罚款5000林吉特﹐坐牢三年。由安瓦尔‧易卜拉欣领导的马来西亚泛伊斯兰党(PAS)一直批评政府对禁酒法执法不严﹐许多地方有名无实﹐上月发表文告要求政府从最富裕的雪兰莪州开始﹐全面落实。本月初﹐该州司法局向民众解释﹐加强伊斯兰法制管理﹐是为了维护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

  执行委员哈桑对记者说﹕“我们采取较为严厉的措施﹐是为了拯救社会不会走向堕落﹐以免冲击家庭架构和穆斯林社会的安定团结。根据警方报告﹐在公路上﹐由于酗酒驾车﹐车祸频繁发生﹐许多青年死于公路车祸。伊斯兰对各种具有麻醉性的吸食物坚持禁止原则﹐保护穆斯林家庭和个人品行﹐绝不向堕落的社会做丝毫让步。”

  不久前﹐一名马来族女模特凯尔提卡‧舒卡诺女士因为被发现在宾馆中公开饮酒被判定鞭笞。她今年32岁﹐是职业服装模特﹐已婚﹐有两个孩子﹐她向记者表示﹐愿意接受法律规定的鞭笞惩罚﹐以此表示她向国人的忏悔﹐可以给年青的人们深刻教育。根据法律﹐她有权上诉﹐要求豁免鞭刑﹐但是她选择受体罚﹐对众人展示警告。

责任编辑 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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