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调古建筑与新城市建设关系。中东国家面对古老的旧城宗教建筑的分布情况进行了研究,结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对不同的情况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首先对分散、零星的文物建筑,采用迁移或拆除的形式。先划出一块地段作为一些比较有价值的文物建筑的迁移安置地,对宗教建筑尽量予以完整保留。政府规定不得在现存文化遗产的保护控制地带内修筑、兴建建筑物楼宇,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环境风貌,对文物建筑比较集中的地段尽量保持其完整性,对其体型、造型、风格、高度、色彩等方面的规划控制要求保持其传统的地方特色。如阿布辛贝勒神庙的搬迁就是埃及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杰作,该工作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面,多个国家提供帮助,利用先进的科技,先是将阿布辛贝勒神庙所在山头一劈两半,然后把神庙和旁边一座小庙用机械切割成一千多块,运往离原处数百米远地势较高的地方,最后一块块依原样重新拼接组合。为了更好地反映神庙的风貌,神庙所在的山头也被原封不动地移了过去。再如自从耶路撒冷城市统一以来,政府城市规划发展内容几乎包括了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建造新的旅馆和公园,开发工业园区,修缮聚居区,兴建和修复该地区的犹太会堂、基督教堂和清真寺等。
4、提高专业技能,增强保护意识。埃及树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注重人才培养。该国在开罗大学考古学院专门开设了文物保护系,在卢克索地区开办两年制的文物保护专科学校,大力培养文保研究人员,并从专职从事文保研究的专业人员中选派人员,赴欧美等西方国家学习、进修,扩充埃及的文保专业队伍。埃及旅游部门还十分注意对保护区当地居民的教育工作。最高文物委员会成立了文物保护意识宣传局,通过举办文物保护方面的培训班和文物展览、印发文物保护宣传品等方式,以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自觉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土耳其也逐渐强化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相关知识的教育,还组建了专业的遗产保护机构或组织。土耳其的遗产保护委员会汇聚了城市规划专家、设计师、建筑工程师、考古学家、艺术家等各行专家和技术人员,以色列于1968年设立了由各国著名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历史学家和哲学家组成。
5、运用网络化技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加强网络化技术的运用是当今的发展趋势。埃及文物部门目前正与荷兰合作建立埃及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利用现代信息系统全面整理、登记埃及的文物古迹。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计划在因特网上建立完整的信息数据系统以记录有关文化遗产的精确数据。这一系统一旦完成,将为政府有关机构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持,便于政府更好地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土耳其在贯彻其“可持续发展”的遗产保护计划过程中同样利用了电脑和传媒技术,控制城市移民,限制城市人口的增加。
6、争取国际援助。中东地区的遗产保护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势。如从20世纪六十年代至今,埃及境内的阿布新贝神庙、阿斯旺菲莱神庙等世界著名文化遗产的修复和挖掘工作都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外文物考古专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鼎立支持。目前,世界文化遗址基金会正在制定一项关于遗址的管理计划,希望对卢克索神庙进行最大规模的整修。埃及正在筹建的“大埃及博物馆”将投资5.5亿美元,其中部分由本国政府投资,其余则取得了由阿拉伯发展基金等国际机构和一些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为保护伊斯坦布尔古城,土耳其政府早在1979年就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申请技术援助,在其帮助下,土政府已做出一系列古城保护规划方案。埃及在采用网络化技术方面存在诸多困难,芬兰政府提供了慷慨的资金支持,世界著名的电脑公司IBM公司利用自己领先的数码成像等高科技,帮助埃及完成地理信息地图的网上制作,此外,IBM公司还将为此项目投入250万美元,用于购置设备、软件,支持研发相关技术及培训当地的网络电脑技术人员,为将来网络的维护做准备。
在保护文化遗产的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相关经验值得参考,它们的制胜法宝主要包括:有效的管理体制、完善的法律体系、科学的专家决策机制、有效的市场运作、广泛的资金来源以及重视遗产教育。毋庸置疑,中东各国在保护本地区宗教文化遗产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世界其他国家具有相当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用。但由于许多主客观原因,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东仍存在许多体制、技术和管理上的不足。无论对于哪个国家而言,文化遗产不仅是属于国家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不仅是属于国民的,也是属于全人类的。只有更好地保护中东地区的宗教文化遗产,才能在吸收传统精华的基础上培育出更有底蕴和生命力的现代文化;也只有动员全人类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中东地区幸存的千疮百孔的宗教文化遗产,才能真正使该地区的文化精华永不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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