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上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测算,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经济回升走出了人们事先敢想而不敢求的V形轨迹,GDP逐季上升,2009年四季度增长已从一季度的6.2%上升到10.7%。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认为,经济形势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再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决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首要前提条件。
“当前中国低收入群体生活还十分艰苦,有必要通过一些政府手段让这些弱势群体分享到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取得的巨大经济成果。”胡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高辉清也认为政府手段对弱势群体的作用十分明显。
“提高居民最低工资,我感觉是地方按照中央决策实施的多项提高居民收入举措中的一个。对公务员可以让财政扩大支出给他们多发工资,对一般企业职员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税,对弱势群体就要靠政府强制提高工资保障线。”1月25日,高辉清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胡迟分析,本次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江苏、东莞,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同时也是民工净流入地区。虽然从全国来看,中国还处于城市化初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城镇转移。但是就这些经济发达区域来看,当地对劳动力的吸引能力已经遭遇到了瓶颈,于是两年前东莞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物价较高,生活成本也高,打工者是否去当地打工首先要考虑收入是否足以弥补支出。所以这些地方如果想要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加入生产,提高工资最低保障线也就势在必行。”胡迟说。
聚焦3、上调对未来有三大利好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认为,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划对个人、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好处,值得肯定。
“对个人,可以提高最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1月25日,蔡志洲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蔡志洲认为对于国家而言,此举措的一大意义在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必须向更有技术含量的领域转型。”蔡志洲说。此外,此次上调还可以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中国经济从出口导向型向内需增长型转变。“中国内需不足,主要指的是消费不足,而消费不足则源自企业存留大量利润而不向职工发放,于是居民购买能力不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无疑可以将一部分企业存留利润向职工分红,扩大居民消费能力。”蔡志洲表示。
各地纷纷传出“上调最低工资”的风声后,有专家担忧政府提高工资会导致企业雇工人数下降,最终好心办坏事。
高辉清认为这种说法较片面。“因为工资水平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谈判能力,由于资方较为团结,劳方则比较分散,所以谈判结果往往向资方倾斜,资方就倾向于压低企业工人工资。这必须靠政府进行强制解决,才能保证社会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