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蒂玛是先知穆圣(求主赐福他及其后裔)的爱女,在历史上一直受穆斯林的爱戴,中国穆斯林称她为圣女,即穆圣的女儿。法蒂玛于穆圣为圣的前第五年(公元605年)伊历6月20日诞生于麦加。法蒂玛诞生的年代,正是穆圣奉安拉之命宣扬伊斯兰教的初期,是最艰苦的岁月。麦加多神教徒,尤其是各部落首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地位,竭尽全力阻止穆圣的宣传,用最残酷的手段迫害穆圣和响应他的号召、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无疑,法蒂玛的诞生给穆圣带来了无限的慰籍,因为,法蒂玛是安拉赐予穆圣的“考赛尔”,是“后世乐园所有妇女的领袖”。每当穆圣不辞辛苦地宣传伊斯兰教,遭受多神教徒的否认、讥讽,折磨时,只要回到家中,看到可爱的女儿法蒂玛,把她抱在怀里,穆圣的心灵就得到了安慰,甚至他从法蒂玛的身上能闻到乐园的芳香。
本文将从法蒂玛一生的不同阶段,捕捉她的高尚品德,以及她为伊斯兰教做出的杰出贡献,以便穆斯林,尤其是穆斯林妇女把她作为楷模,用她的言行举止感化自己,引导自己的一生。
法蒂玛与阿里的婚姻有三个特点:(1)择偶的标准(2)婚姻简朴(3)夫妻恩爱,值得大书特书,值得后人学习和效仿。
婚姻简朴
伊斯兰教规定,在婚姻中,男方应向女方交付一定的聘礼,以表示自己对女方的诚意,聘礼的多少应根据男方的经济能力。然而,在有些地方,高额聘礼已成为没有经济能力的男人娶妻难于攀越的门槛,致使神圣的婚配变质,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伊斯兰教强调简朴的婚姻,认为婚姻的基础应建立在爱和信仰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以物质来衡量婚姻门当户对的标准。穆圣说:“在我的教民中最好的妇女是面容善良,索要聘礼最少的人。”在此方面,法蒂玛的确做出了光辉的榜样。
当法蒂玛同意阿里的求婚后,穆圣问阿里:“阿里啊!你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聘礼?”阿里立即回答说:“我只有一把宝剑,一匹马、一件铠甲,还有一头帮我在果园中浇水的骆驼。”
穆圣说:“宝剑和战马是你必须用的,你要用它保卫安拉的正道,与多神教徒作战,那头骆驼,你要用它拉水浇灌果园,就用那身铠甲作为聘礼。”阿里听到穆圣同意这门婚事,感到非常高兴,立即把铠甲卖了,换得480个迪尔汗⑧,交给了穆圣,作为给法蒂玛的聘礼。
阿里给法蒂玛的聘礼后来成为穆斯林的优良传统,被虔诚的男女穆斯林效仿,甚至教法学家把法蒂玛的聘礼定为“圣行”,鼓励穆斯林在确定聘礼方面以法蒂玛的聘礼为标准,不要过分地超过这个标准,以免给男方造成经济上的压力,但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以保障女方应有的权力。
穆圣把阿里赠送给法蒂玛的聘礼480个迪尔汗全部买成嫁妆。他让比拉勒购买香水,让艾布·拜克尔购买衣服和家里的一些必需品。一件衬衫,一顶盖头,一件长衫,一床用大枣树叶编织的草席,一张床,一个磨等,穆圣给法蒂玛的嫁妆总共只有16样。
夫妻恩爱
法蒂玛结婚后,虽然家境贫寒,房屋简陋,生活拮据,但她非常知足,并尽心尽力地操持家务,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支持丈夫的事业,让丈夫感觉到家庭的温暖。正如《古兰经》说:“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30:21)法蒂玛与阿里的恩爱正是这节经文的真实写照。
一天穆圣问阿里:“你的妻子法蒂玛怎么样?”阿里立即回答说:“在安拉的道路上,她确是一位得力的贤内助。”阿里还说,“只要回到家里,见到法蒂玛,我的一切忧伤和劳累就全部消失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法蒂玛作为一位妻子,也希望能够拥有漂亮的衣服和金银首饰,但她从未向阿里索要过任何东西,她知道,在伊斯兰教的发展处于最关键的时刻,最需要的就是穆斯林无私的奉献。所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法蒂玛都尽量自己去解决,以便减轻阿里的负担。
上一篇:斋月后十天是锤炼道德素质的最佳时机
下一篇:团结是主命分裂是罪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