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族际通婚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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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09:44:27 【来源:百度空间】 点击:
    伊斯兰教的这一制度性规定被认为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通婚的最大障碍,目前仍具有极强的影响力。但从通婚数量上看,跨越宗教界限的族际婚姻在增加,如2002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登记的族际婚姻中属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与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间通婚的占57%,2003年伊宁市的同类数值达50%。信仰伊斯兰教民族女性外嫁的数量也在增大,如天山区登记为回汉通婚的人中,女方是回族的1992年为 46%,2002年上升为66%。大多数穆斯林家庭都要求非穆斯林一方入伊斯兰教,或起码在婚礼前举行念“尼卡”仪式,并把遵循自己民族最基本的生活习惯,即穆斯林的饮食禁忌作为接纳通婚者的底线。这一方面反映了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群众中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以“进教”的形式或遵守清真饮食的允诺,同意家人或族人与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成员缔结婚姻,也表现出伊斯兰教作为回汉通婚中最主要的障碍在被削弱。“进教”难度降低,说明伊斯兰教对回族等穆斯林群众日常行为规范的约束力减弱。目前宗教信仰不同对族际婚姻产生的影响,更多的是通过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发生作用。

    我们的研究表明,在多民族共居的社会,如果社会平稳发展,各民族社会政治地位平等,民族关系和谐,民族间文化差异的大小是影响族际通婚规模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 在新疆,族际通婚难度最大的是维吾尔族与汉族的通婚。维吾尔族人普遍不支持与异族结婚,尤其反对与非穆斯林通婚;维汉两族在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差别很大,彼此沟通存在一定困难,由相识到相恋的机会与可能较少,故维汉通婚数量很少。2000年全国有 19004对维汉夫妻,其中相当一部分不是新疆籍的维吾尔族人。统计显示,越是维吾尔族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区域,与汉族人之间建立混合家庭的难度越大。

    不少人认为上个世纪50~60年代维汉通婚现象相对较多,80年代后维汉通婚不仅数量下降,难度也在增大。 50~60年代的维汉通婚家庭,男方大多是汉族干部或复转军人,家庭生活也多随汉族的习惯(饮食例外),子女多报汉族;80年代以后的维汉通婚,汉族一方不论男女基本都要“进教”,子女多报维吾尔族。而且目前维汉通婚中相当一部分是维汉混血儿与汉或维族的通婚。由于调查范围有限,我们的研究虽尚无足够的数据证实这些认识,但基本同意。


责任编辑 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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